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杜道荣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申请的决定
(2021年2月25日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杜道荣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鄂公网安备 421081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