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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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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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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579次, 编辑日期: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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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8日在石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法院院长陈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石首篇章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收案6484件,结案5797件,结案率89.4%,法官人均每天结案1件,审执质效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梯队。有8名干警或集体获省级以上表彰,杨斌同志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一、坚持政治领航,强化使命担当,锻造高素质队伍
(一)筑牢政治建设忠诚之魂。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尽责,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自身价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春季整训”、主题演讲、组织报告会等形式,使“三个高于”[1]“四个第一”[2]要求成为全院干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三重一大”事项25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切实将“三同步”理念贯穿立、审、执各方面,排查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二)把准能力建设关键之举。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深化“菜籽团”青年干警品牌内涵。开展“我来讲一课”活动,青年干警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讲解论文撰写、舆情应对、类案办理技巧等实用干货。选派青年干警到上级法院、政法委、信访局等跟班学习9人次。线上线下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活动1200余人次,提升干警综合能力。全年有6个案例入选省、市典型案例。
(三)压实作风建设实干之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清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党组书记、院长给全院干警讲授廉政党课,让干警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强化纪律自觉。全力配合做好荆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改、及早改、认真改、彻底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进一步查找差距、锤炼作风、改进工作。
二、坚持平安筑基,深耕主责主业,助推高效能治理
(一)全面维护安全稳定。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8件。守护群众“钱袋子”,审结“两抢一盗”、网络开设赌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224件。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分别同比下降25%、12.5%、10%。坚决惩治腐败,依法办理中央交办涉足球领域腐败案件2件。
(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件,结案32件,运用协调手段实质化解“官民”矛盾5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挂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探索行政诉讼立案前和解机制,诉前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件。
(三)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开展推进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3],23名法官下沉城区社区“周报到”,充当“法律服务员”。今年5月,经下沉南岳山社区法官联系沟通,与住建、社区等单位合力化解辖区内涉2个楼盘400余户物业纠纷。乡镇法庭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7次,提升基层组织解纷能力。发挥司法建议“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优势,发出司法建议6份。我院在审理一起热水器增压泵漏电致人死亡案件中,法官调查发现我市农村家庭普遍装有增压泵,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遂发出司法建议并得到积极反馈,全市范围内已组织专项排查,避免悲剧重演。
三、坚持服务大局,厚植法治沃土,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降本增效,持续开通涉企“绿色通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4]审理涉企案件104件,网上开庭56件,提供快速高效的解纷方式。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为诚信企业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247份,对符合条件的20余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率先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5],通过企业和法官双向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的不利影响,该做法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多次推介。自试行以来,受理涉企案件1210件,案件标的约3.85亿元,经过精准处置,促成调解或主动履行后以撤诉方式结案788件,调撤率达65.12%。法官适用该机制,调解标的约300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产值达1.1亿元、解决70余人就业的规上企业经营危机[6]。
(二)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石首样板”,发布知识产权审判近三年白皮书。在“绣林玉液”挂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审理“撞脸”某名酒案,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5万元,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经营秩序。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7件,调撤率82.49%,自动履行率91.57%,平均审理天数32.54天,形成“警格+网格”“1+N”“示范判决+类案调解”“三道加法”实质化解纠纷工作法[7]。笔架法庭被我省五部门联合通报表扬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三)服务流域综合治理。积极融入系统保护、流域共治格局,打造“法护生态、鹿鸣九曲”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完善麋鹿保护区生态修复基地建设,提升管理使用水平。全省首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机制[8],将被告人缴纳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汇集至专门账户,用于本地生态修复,受到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该机制获评全省法院“微创新”“十佳精品案例”,并入选2024年度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今年6月,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部片会在石首召开。
(四)增添乡村振兴动力。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派出法庭结合地域特色延伸服务链条,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大垸法庭与镇司法所联合调解交通事故、劳务合同等纠纷,当事人化解心结、主动息诉。调关法庭融入地方党委“5+3+X”大调解格局,为镇综治中心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进行司法确认,使矛盾止于未讼。东升法庭联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化解劳务纠纷,为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1万元。
四、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群众关切,满足高标准需求
(一)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强化执行举措,提升专业水平。全年执结案件1965件,执行到位3.52亿元。加大“黑财清底”工作力度,强力推进“7.06”专案执行,上缴国库价值约3亿元财物。打好“执行质效突围战”,围绕涉民生、涉金融持续开展“荆楚雷霆2024”专项执行行动,拘留被执行人35人,纳入失信441人次,限高810人次,拍卖动产、不动产107次。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帮助被申请执行企业网络拍卖并挖掘潜在买受人,引入外部投资,盘活被申请执行企业[9],该案入选2024年湖北法院十大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办好“小案件”守好“大民生”。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304件。通过“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帮助68名务工人员追回140余万元劳动报酬。保障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符合救助条件的1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5万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团山法庭裁定保险公司先予执行8万元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治疗,立案仅4天,原告收到救命钱。
(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入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更加注重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和家庭关系修复,发挥“四令一书”[10]作用,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通过诉前、诉中调解促成52件离婚纠纷当事人和好。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法官在判决书中使用法官寄语,引导当事人珍惜夫妻感情,取得较好效果。高基庙法庭联合高基庙镇司法所、镇妇联,发起“向日葵计划”[11],通过日常学校摸排、诉中法庭建立档案,诉后联合回访,特殊节日普法宣传、走访慰问,关爱留守儿童。
(四)深入推进普法强基。以公正裁判引领法治风尚,被告黄某在微信业主群辱骂他人,法官依法判决其在微信群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金。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讲好法院故事,利用“两微一端”宣传阵地,开设“小鹿说法”“执行亮剑”“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护营商”等专栏,主创文章被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转载30余篇次;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43期,累计316.9万人次观看。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26次。将庭审现场搬进社区、搬到群众家门口,全年开展巡回审判16次,以实际行动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五、坚持改革创新,转变工作理念,供给高质效司法
(一)审判管理创新提速。做实审执数据动态监测,召开数据会商会议6次,找准“病灶”,开出“良方”。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全年阅核案件300余件,案件质量持续向好,上诉率低位运行,全年均排名全省前十。与市公安局建立协作机制,全年查询各类信息400余条,为“查人找物难”打开突破口。
(二)小切口改革多点突破。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入手,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在荆州率先启动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12],在抚养费纠纷中探索使用支付令,线上发放离婚证明书,共推出32项小切口改革新举措。探索执行领域新方法,开展强制腾退、司法拘留等执行活动全网直播,吸引21万名网友在线观看。发布执行悬赏公告39期,形成有力震慑,促成执行和解214起。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执行悬赏公告仅发布3天,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履行3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三)诉讼服务优化升级。探索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前移司法鉴定“端口”,以鉴定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优化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前置执行案款领款签章手续,执行案款平均发放时间缩短至3.41天。深化“胜诉即退费”改革[13],全年退诉讼费626笔约243万元。推进卷宗档案管理信息化,扫描并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2000余件,提升办案效率。落实“有信必复”,设立院领导接访日,线上录入信访数据,做到来信件件有登记,处理件件有回音。
六、坚持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司法,推进高水平履职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依靠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8条,逐条落实并回复办理意见,院长上门向南口代表团反馈意见建议办理结果。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80余人次。依法依规接受监察监督和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发改指[14]及抗诉案件评查61件。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0件。强化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法院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少数案件办案效果不佳、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执行成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受理案件数逐年上升,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实质化解纠纷需要持续发力;三是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领域高层次审判人才短缺,应对新类型案件能力不足;四是打造特色亮点方面存在短板,离“百花齐放”的大格局仍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凝心聚力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布局之年。2025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加坚定政治忠诚、更加主动服务发展、更加深化司法为民、更加有力提升质效、更加自觉淬炼铁军,扎实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努力为“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石首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更加坚定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监督制约,聚焦“三个高于”“四个第一”,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成效上。
(二)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在服务发展全局上更加主动
紧紧围绕石首发展定位,扛牢服务保障石首高质量发展司法职责。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强化涉企诉讼降本增效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加强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严密保护,变实践为经验;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始终践行人民至上,在满足群众需求上更加务实
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妥善审理民生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办好关乎民生向背的“小案”。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促进家事矛盾柔性化解。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运用,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四)始终推进守正创新,在提升办案质效上更加有力
加快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加强数字法院建设,优化全流程网上办案办公体系;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推广“法答网”“案例库”平台运用;深化执行管理机制改革,构建立审执“一盘棋”工作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五)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在淬炼法院铁军上更加坚决
聚焦荆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贯通案件质量管理和全员考核。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丰富学习平台、搭建实战平台、完善交流平台,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干警对标楷模、埋头苦干,努力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新的一年,石首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鼓足干劲、奋发进取,守正创新、勇毅笃实,为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石首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三个高于”:院党组提出,法院干警要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纪律作风上高于普通党员、一般公务员和其他政法干警。
[2]“四个第一”:院党组提出,法院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务是党内职务、第一责任是管党治党、第一要求是聚焦党规党纪。
[3]推进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石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建立完善“四个机制”为着力点,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建立法官社区“周报到”制度,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判后答疑、涉诉信访收集;二是建立法庭解纷“一体化”制度,以乡镇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畅通矛盾诉前诉中流转;三是建立内控内审“一张网”制度,在内部细化审判监督管理;四是建立延伸职能“一盘棋”制度,加大司法建议力度。
[4]小额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5]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企业时,通过企业自评、法官评价,将司法活动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分为红黄蓝三级,红色定性为影响重大,黄色定性为影响较大,蓝色定性为影响轻微。并梳理案件调查评估过程中的信息资源,对企业从法律价值、产业价值、民生价值、个体价值、社会信用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进行A、B、C分级,对应列为优先发展类、改造提升类和调控转型类。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
[6]适用双向分级案例: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某银行要求被告企业偿还借款本金283.92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该企业2021年进规,2023年的产值达到了1.1亿元,为解决镇域70余人就业及纳税作出过很多贡献,但受2024年初的冰冻灾害影响,企业仓库倒塌,物资受损,直接损失近200万元。为恢复生产,企业重建并改造仓库,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流和还款能力。经双向分级评估,诉讼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被评为黄色等级。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法官将调解贯穿始终,经多方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7]“三道加法”工作法:石首法院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着力点,聚焦侵害商标权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形成了“警格+网格”、“1+N”、“示范判决+类案调解”“三道加法”解纷模式。一是“警格+网格”协助送达,夯实调解基础。石首法院与市公安局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协作工作机制,并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录入的信息,尽全力查找被告下落,有效破解送达难题。二是“1+N”多方调解,形成调解合力。石首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所、村(社区)等部门有效衔接联动,积极开展诉前、诉中委派调解,实现“1+N多方联动,共调共治”的多元调解格局。三是“示范判决+类案调解”,实质化解纠纷。针对系列案件,选取一案精审,以生效判决作为示范,推动其他案件一揽子化解,实现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的多重效果。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机制:为了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将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用于本地生态环境资源修复,与市财政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共同出台了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立足于生态修复的实际,探索了“实际修复”与“替代修复”的工作方式,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一汇入石首市财政非税收入专门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9]涉企执行典型案例: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荆州某公司名下除一处闲置厂房外,已无其余可供执行财产。石首法院对该厂房进行查封,并引进企业租赁厂房,以租金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闲置厂房重新焕发生机。后因故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石首法院依法对荆州某公司名下厂房启动拍卖程序。考虑到该厂房占地面积广、资产一次性处置困难,案涉厂房拍卖公示期间,石首法院、当地镇政府、申请执行人等通过大力宣传、实地走访、网络转发拍卖信息等方式持续发掘潜在买受人。最终,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并办理了厂房过户手续,该公司投资3000多万元,新盖了7000平米厂房,引进了十余条食品生产线,企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石首法院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用尽、用活执行手段,通过部门联动最大限度给予企业发展空间,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激活被执行企业闲置资源,让原本死气沉沉的厂房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10]“四令一书”:即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以及离婚证明书。
[11]“向日葵计划”:由高基庙法庭、高基庙镇妇联、司法所联合发起的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爱计划。该计划要求学校对留守儿童全面摸底造册,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法庭对涉案留守儿童建立特别档案,案件办理中全程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计划发起单位不定期与留守儿童交心谈心,联合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
[12]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研究制定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化、要素化方式,由“问答式”变成“填空式”,当事人只需根据事实,简明扼要地填写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和依据、事实和理由等,即可快速形成诉讼材料,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案件争议焦点也一目了然。让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诉讼便利的司法需求。
[13]胜诉即退费:当事人在立案、审判环节确认退费账户,法律文书生效后,胜诉方无需办理退还预缴诉讼费的手续,由承办法官主动发起退费流程,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到退费款项。
[14]发改指案件:指被依法发回重审、改判或指令再审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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