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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9年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34991次, 编辑日期:2020年5月24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我市2019年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21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局长 陈克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2019年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领导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中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荆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工作部署,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克难攻坚、齐抓共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更加明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19年度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达标率100%,在荆州市县市区中排名靠前。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长江调关、藕池河康家岗,省控考核断面藕池河殷家洲、市控跨界考核断面藕池河长林咀水质均为III类及以上,达到国家、省和荆州市的水质目标考核要求。从2017年到2019年水质监测情况来看,千亩以上湖泊中Ⅲ类水质由2个增加到7个,Ⅳ类水质由9个增加到12个,千亩以上湖泊水质状况整体呈好转态势。全市1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均为III类及以上,保持稳定达标;石首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在荆州市县市区中名列前茅。全年空气质量监测的有效天数为360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98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8天,重度污染5天,优良率为82.8%,空气优良率在荆州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市中心城区PM10累计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PM2.5累计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均居荆州各县市区前列。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均保持在较清洁以上等级。中央环保督察35个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30个,其余5个正抓紧推进,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17项已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交办13件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成。特别是“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中被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张城垸垃圾堆场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顺利摘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41件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反馈意见共35件已基本完成2019年整改任务。我市连续三年在荆州市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排名前三位,连续三年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要求城区在建已报备的37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督促市城管局加强对渣土车运输管理,每天对城区主干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采取深度冲洗。要求双征办对所有拆迁现场实行湿法作业,拆迁完成后,实行遮挡覆盖。开展对全市城区烧烤油烟和餐饮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餐饮油烟统计台账,总计81家排放单位,均已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对辖区内涉气重点工业企业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适时开展随机和夜间检查。对长期气味扰民的吉象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开展气味整治。先后3次对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和汽车修理等行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单位开展执法行动,摸排企业数量15家,全部完成整治。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10个,垃圾焚烧火点5个,黑斑7块,黑斑面积1.2亩;按照村规民约处罚13起,罚款合计1万元。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完成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年度工作任务,关闭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对陈家湖公园进行水体治理修复,陈家湖湖水已恢复清澈,水生态已基本平衡。开展城区沟渠水体整治。完成了沙沟、红星渠、太平坊渠、胜利渠等沟渠黑臭水体治理的测绘、勘查、初步设计,完成了招标文件的制作,拟列入长江三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总包项目。织开展民建河“五乱”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沿线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快城东污水厂、金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完善污水收集处理。及时妥善处理民建河死鱼重大舆情,开展民建渠水体污染情况调查和整治,舆论发酵得到顺利平息。对藕池河、调弦河的支渠、涵闸监测考核断面沿线开展整治工作,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并实施,考核断面水质逐步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超额完成。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信息的核准及增补工作,全市重点行业企业详查共计23家,为下一步地块布点取样和检测分析等详查工作奠定基础。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清废2018”部级挂牌督办件老垃圾堆场环境问题整治完成顺利摘牌,组织全市各乡镇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年度共申报调关镇和天鹅洲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生态乡镇,红阳村等15个村为省级生态村。荆州市级生态乡镇申报2个,生态村20个。

(二)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先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市餐饮油烟整治及双随机监督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和高压态势,从严从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年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5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00余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共立案11起,处罚金额166.65万元,共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件实施停产整治案件2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关闭违法畜禽养殖场7家。依法责令能特公司等多家企业停产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强化污染治理。随机抽查污染源164家,检查133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0家,督促整改到位。受理环境信访352件。主要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沟渠水体污染、小餐馆油烟污染等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完成信访件331件,处理率94%

(三)着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扎实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推进第二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坚持对楚源、华丽、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性监测,监督企业达标排放。持续对44个国有湖泊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为全市湖泊保护工作提供监测数据。开展对湖北好味源液氨泄漏和民建渠死鱼事件进行应急监测,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科学处置污染事故提供了技术支撑。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和监测队伍建设,在荆州市举办的监测比武活动中,我市监测站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一年来,共出具有效监测报告91份;共审核省控空气自动站、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重点污染源预警平台监测数据37505个,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湖泊、省控断面监测数据1659个,监测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点位2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点位120个。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环境监测任务。

(四)致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一年来,全市创模工作紧紧围绕基本条件、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五大类26项指标奋力攻坚。垃圾焚烧发电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一批主要“创模”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完成了长江排污口综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机动车检测站建设等创模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全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同时强化创模工作宣传力度,以创模为主线,围绕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以及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和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普及。通过石首门户网站、今日石首、媒体报刊、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全年被荆州日报等报刊采编12篇,石首电视新闻、石首手机报报道80余篇。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大幅提升。年终顺利通过了省环委会办公室专家组对我市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

(五)加大环保督察整改力度。

2019年,全市上下认真执行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整改责任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要求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仍在推进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每月组织对所有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通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事求是讲,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长江大保护任重道远。丢家垸、沿江路、朝天口街、东岳山街、三义寺渡口、北门口等地堤外居民点的生活污水长期直排流入长江,存在污染隐患,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影响长江大保护成效。民建河是贯穿我市南部的主干渠,也是中心城区主要受纳水体,西起于(藕池河)南口镇老山咀村,流经绣办、高基庙、笔办、东升、调关等乡镇办区,东至小湖口站汇入调弦河。水质改善需投巨资进行系统治理。目前,根据中央、省、荆州市工作要求,拟在湘鄂两省边界水域安装自动监测站点,增设国控考核断面,设在调弦河的可能较大,届时我市将面临巨大考核压力。

二是大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地方都需要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孤军奋战的问题仍然突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还没有完全确立,各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相互推诿扯皮,责任空转现象。

三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虽然全市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行动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环境保护形式依然严峻,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沟渠,生活垃圾随处堆置,畜禽养殖点多面广,部分业主直排环境,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少数乡镇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沟渠水质污染严重,农村生态恶化还未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环保能力建设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市环保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环保力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环境监管需求,环境监管压力逐步加大,全市环保力量与日益增加的环境工作压力不匹配,虽然环保部门正在进行机构改革,但基层环保部门缺编少人的现象没有改变。环保执法力量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保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行动为抓手,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发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职能作用,强化协调督办机制,深化“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理念,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支持长江沿线产业布局调整和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构建长江沿线绿化屏障,开展洲滩造林、滨江绿化、湖泊环湖造林、码头复绿。实施农村干渠、河道清淤,巩固长江生态修复“六治并行”成果,加快修复长江生态环境。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贯彻实施《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建立工业窑炉和燃煤锅炉“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点企业清单,完成工业窑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推进建材、有色、化工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重点督促楚源、吉象等重点排污企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味治理,巩固城区餐饮油烟、烧烤油烟整治成效,年内完成城区餐饮油烟、烧烤油烟整治工作。继续强化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努力防止输入性大气污染问题发生,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落实应对措施,防止空气质量恶化,启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加快老旧车淘汰。

(三)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水十条”各项工作,按月调度,及时通报和督办重点任务落实。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督促楚源、吉象等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治理稳定达标排放,对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水污染排查整治,杜绝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污染水体现象。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和城东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专项整治,解决乡镇医源性废水长期直排问题。督促乡镇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并投运,缓解11个支渠涵闸监测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压力。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设法推动流域生态补水,努力消除劣Ⅴ类水体。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并按期运行。以美丽上津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湖泊保护工作,提升湖泊水质,重点加强沿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沿湖排污口专项整治。

(四)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加快开展行业、企业场地调查,制定风险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切实阻断污染土壤。启动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样品分析测试;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上报、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优化重点行业企业空间布局,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加强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合理使用农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要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年内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做好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减少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量,避免二次污染。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深入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坚持清单式管理,加强跟踪督查,坚持科学整改、全面整改、不搞变通、不留死角,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高效、见底到位。深入开展环保督察问题集中排查整改,主动查漏补缺,找准补齐短板,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周密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实的作风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紧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紧盯整改不实、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投诉问题,紧盯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与应急处置。落实环境监管执法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定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对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加强监管执法力量。着力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尤其是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违法企业形成有效震慑。继续开展“散乱污”、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及 “双随机”等执法检查,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力度,做好12369热线24小时值班,及时妥善调处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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