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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1525次, 编辑日期:2017年10月25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10月24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李友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前宏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深入到全市15个乡镇办区,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与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与建议93件,其中议案13件、建议80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会议研究,认为所提议案的内容涉及到的基本都是同一方面或同一区域的工作,有的与市人民政府正在办理的议案内容相似,尚不足以确立为大会议案,建议将13件议案全部转为建议。连同代表所提的建议80件,共计建议93件。大会闭幕后,经主任会议研究,93件建议中被列为重点建议12件。在市政府和承办单位的努力下,目前93件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7件,占62 %;正在解决或争取上级部门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3件,占24%;因受政策、项目条件、地方财政困难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13件,占14 %。

二、建议办理工作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带头领办。《关于实施石首市绿色发展示范(团山)项目区创建工作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刘忠诚同志任组长,市长石必成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石首市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决定每年整合3000万资金用于示范区创建。现已投入500万元,用于前期创建工作。1月17日,常务副市长陈良召开了建议交办会。副市长赵文魁为了落实建立江北联合水厂的建议,两次到江北调研,并带领横沟市镇主要负责同志到省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项目。市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实地调研,现场踏勘,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建议办理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代表满意。

(二)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针对代表所提建议,多次深入乡镇实地调研,与代表见面,征求代表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绣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区天然气价格的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带领发改局负责人,亲自协商,该建议得到了落实。自今年8月1日起,城区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每立方米3.19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3.51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4.47元。调整后天然气价格比原来每立方米下降了0.41元,群众得到了实惠。在办理大垸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义寺汽渡管理的建议》中,交通运输局多次实地踏勘,走访代表和附近群众,研究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办法予以办理。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投入700余万元打造车客分离新型船舶鄂路5003,已于今年1月21日正式投入运行;二是延长每日渡运时间;三是延长车道分隔带,增派协警加强现场管控,维护过往车辆过渡秩序;四是将人渡出入口实行改道。代表们普遍反映现在渡口秩序井然,过渡方便多了,对交通运输局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强化督办,确保落实。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通过会议督办、情况通报、上门督办、现场督办、电话催办等形式,加大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一是加大领导督办力度。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领办的副市长对各自分管线上的建议办理心中有数。9月29日,市长石必成主持召开了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的落实力度。二是召开建议办理推进会进行督办。6月15日市政府专题召开建议办理推进工作会,通报人大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建议办理落实较好的单位作典型发言,进展缓慢的单位作表态发言,常务副市长陈良就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上门进行督办。7月17—18日,市政府督办室与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一道对12件重点建议承办单位上门进行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四是书面督办。市政府督办室针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反馈的情况,以文件形式对15个承办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对人社局、教体局、文旅局、城投公司、综治办等5家承办单位未按时办结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通过多种形式的督办,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部门领导对建议办理不够重视。少数承办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存在着敷衍、厌烦、畏难等情绪,没有把建议办理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既没有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也没有开会认真研究;既没有落实专班,也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回复代表时,政策照搬照抄,原则话、废话较多,借口受政策、财力限制无法落实。

(二)建议办理落实率不高。在93件建议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7件,仅占62%。一是重点建议落实率不高。在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2件重点建议中,如《关于加强“三无小区”综合治理,消除“平安石首”工作盲区的建议》等部分建议未得到落实。二是涉及改善民生、影响乡镇全局发展的建议,如《关于建设焦山河大桥的建议》等急需解决的建议,没有得到解决。三是代表提了多年的建议,一直未落实。如《关于关闭伯牙口、高家岭采石场的建议》,连续提了3年,导致代表年年提,年年都得不到解决。四是跨年度代表建议落实不够。多数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台帐不全,底细不清,办理销号制度落实不到位,回复完毕即束之高阁,代表建议办理与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未能较好统筹起来,跨年度建议办理落实率不高,有的建议多年未能解决落实。五是承办单位角色定位不准,缺乏主动担当精神。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多次作出“将建议市政府”、“需要市政府统一规划”等空头承诺,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代表的就是市政府。对于代表反复提出、具有共性而又难办的建议,总是借口受政策、财力限制无法落实,没有真正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梳理,提出解决办法,积极主动地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商讨解决方案,导致代表反复多年提出相同建议。

(三)建议办理程序依然不够规范。一是与代表沟通不够。部分单位在建议办理前,没有与人大代表见面沟通,不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达不到对症下药的效果。二是未按规定时间与代表见面回复。有5家承办单位超过规定的时间,未与代表见面回复。三是办理程序不规范。有少数单位在办理工作快结束时,通过电话、QQ等形式回复,匆匆办结;有5家承办单位回复代表材料未经市局领导签字;有1家单位委托二级单位见面回复;有1家单位将回复任务转来转去,转给了提建议的代表;还有个别单位回复对象不准确、回复文体不规范。四是部分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因频繁变动,没有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导致对办理工作程序不了解,造成办理工作被动。五是在回复代表时,仍有部分承办单位未按要求主动联系代表所在地的乡镇办区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负责人参与,回复件未抄送代表所在地的乡镇办区人大主席团、联络处;六是还存在回复代表时当面要代表填写《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并当即收走的现象。

(四)综合协调办理机制推进乏力。今年的建议分解共涉及到29家主办单位和35家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难以真正起到牵头作用,协办单位多数只是个摆设,没有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对一些综合性较强、涉及部门较多、办理又有难度的建议,更是需要市政府统一协调,督导有关方面共同办理。市政府也明确了政府副市长、办公室副主任领办协调的机制。但从建议办理的情况来看,领办协调机制运转不够顺畅,落实率不高。

四、对今后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规范办理程序上下功夫。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创新、改进办理方式,通过采取开门办理、现场办理、上门走访、座谈讨论等办法,加强与代表的面商沟通,真诚听取并征求代表意见,实现“提议”与“办理”双方的良性互动。对回复代表的材料,承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进行初审把关签字,并送分管市领导审定同意,再正式回复代表,回复材料要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更不能用虚话套话和花样文章来应付代表。回复代表时,承办单位要先与乡镇办区人大主席团、联络处联系,由乡镇办区人大主席团、联络处召集提建议的代表进行座谈回复,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要用贴好邮票的信封装好发放给代表,由代表填好后直接寄市政府督办室、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承办单位要加强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保证办理程序的规范,办理质量的提升。

(二)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在建议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机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应列入市政府的议事日程,领办领导要积极协调和解决承办单位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使重点建议办理真正起到示范作用。二是要对代表多次提出的带有共性的建议进行梳理、统计,认真分析研究原因,分门别类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防止同类建议反复提出。三是要建立办理工作台帐。对每年办理不满意的建议,实行重新办理、建帐销号制度,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防止代表建议因年度改变、单位负责人的变动不了了之。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在提升合力上下功夫。一是要完善机制。对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商。协办单位也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出具书面意见供主办单位办理时参考。二是要注重方式方法。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承办单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对把握不准或本单位职权范围难以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必要时提请市政府综合协调解决。三是市政府要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财力投入,加强对交通、水利、住建等资金压力大的部门的支持。对群众反响大、代表呼声高、带有特殊性而影响广泛的建议,承办单位又无法办理落实的,市政府领导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拿出具体的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有效的督办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质效的必要条件。政府督查部门要定时不定时进行催办、督办,做到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都了如指掌。对大会议案和重点建议,应邀请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相关工委、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重点督办。对代表给予“基本满意”或是“不满意”评价的建议责令重办。完善滚动办理机制,对于当年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要自动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对连续两年同样内容的建议,应列入重点督办建议。每年对承办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通过多种举措,有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和实效的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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