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首市2015—2017年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年4月25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上
石首市教育体育局 段毅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5—2017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学前教育机构139所,在园幼儿15410人,其中公办园49所,在园幼儿8333人,占54%;合格民办园5所,在园幼儿1371人,占9%;不合格民办园85所,在园幼儿5706人,占37%。
现有学前教育教师1262人,其中在编教师247人,临时聘用人员1015人,在编占比19.6%,持有幼师资格证194人,持证率15.4%。
2017年全市3—6岁户籍幼儿19984人,入园幼儿15410人,三年毛入园率77%,但在合格幼儿园入园幼儿为9704人,三年毛入园率为48.56%(全省2015年三年毛入园率为81.5%)。
二、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以来,市政府、市教体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按照《省人民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编制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投入项目资金4524万元,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争取项目资金3172万元,新建乡镇办区中心幼儿园13所,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改建乡镇附属幼儿园34所,招商引资新建合格民办幼儿园5所,按标准班额30人计算,增加学位9000多个,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园1所、荆州市级示范园3所、石首市级示范园4所。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办园条件及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1.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前,按照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我市合格民办园为零,规模公办园一所,还有近四十所小学招收学前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资质准入两级审批和年检制度,严格监管办园行为,关停乡镇无证幼儿园近30家,开发区、桃花山镇实现无一所非法幼儿园、无证幼儿园的目标。二是城区小学、乡镇小学全部停办学前班,停办学前班学校达18所,落实《0-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三是不断优化幼儿教师队伍,采取招聘、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与途径,提高幼儿教师保育水平。市编办为全市学前教育提供了148个事业编制教师名额,公开向社会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2名。四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思路,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2.以项目建设为龙头,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们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对项目资金、施工质量、配套建设、运行使用等方面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完工率、合格率100%。截止目前,全市15个乡镇办区,除高陵镇、横沟市镇以外,中心幼儿园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把学前教育布局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立足实情、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科学的生源预测,根据办园规模、原有校舍和新征土地情况科学编制规划,建好项目申报,做到项目合理布点。二是建立项目专班,做到专人管理、团队攻关,争取项目时间和效率,减少成本。三是优选设计,严守建设标准。我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所有项目均符合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基本办园标准,呈现出校园面积及户外活动面积大、绿化面积比例高、硬件建设质量硬、配套设施设备齐的特点。四是建好一所,用好一所。在项目立项的同时,项目单位的师资力量、办园理念、管理办法等超前筹备,建设完工即开园招生。
3.以示范园为骨干体系,辐射引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
积极发挥示范性幼儿园、项目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在实施国家项目的同时,加强了对全市34所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形成了“广覆盖”服务目标。一是以市实验幼儿园、绣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等各乡镇办区中心园为骨干体系,搭建学前教育机构交流平台,建立结对帮扶、互比互学、经验推广、教研共享的机制,做到优质园与薄弱园、公办园与民办园捆绑式发展。二是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保教、后勤管理,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达132万元,确保合格幼儿园的普惠性原则。三是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先后招商引资六千多万元,建立育才幼儿园、东升镇太阳花幼儿园、笔架办事处爱尔堡幼儿园等5所质量较高民办幼儿园,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公民办并举的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市政府持续增加投入,市教体局多方努力,我市学前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学前教育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还非常繁重,综合来看存在如下四点问题。
1.园所总量不足,合格学前教育资源稀缺。我市现有139所学前教育机构,公办园仅49所,合格民办园5所,不合格民办园85所,不合格幼儿园数量达到61.2%,在不合格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达5706人,达到在园幼儿的37%。合格幼儿园普遍存在大班额,按照我市学前教育学龄人口分布,即使合格幼儿园超标准超班额招生,目前仍有5700多名幼儿无法就读合格幼儿园。
在城镇化趋势加快,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县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的多重背景下,学龄人口大幅增长。我市2014年出生幼儿6719人,出生率10.4‰;2015年出生幼儿6596人,出生率10.5‰;2016年出生幼儿7577人,出生率11.7‰。2017年适龄幼儿19984人,2018年适龄幼儿19734人,2019年适龄幼儿20892人,2020年适龄幼儿21390人。根据适龄幼儿预测,2018年以前,我市中心城区尚缺合格幼儿园13所,乡镇办区缺少合格幼儿园11所。
2. 不合格幼儿园安全隐患亟待解决。全市85所不合格民办幼儿园,是历年来市教体局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年检或摸排中,严重不符湖北省基本办园标准,不予颁发办园许可的幼儿园,安全隐患可以概括如下三点:
一是园舍安全问题十分严峻,这些幼儿园大多是租用民房或自建住房作为校舍,作坊式结构,校舍建筑质量及相关配套达不到要求,场地狭小,绿化少,空气质量差,缺少消防设备,缺乏统一的消防措施,甚至没有消防器材和紧急安全通道。
二是设施简陋,卫生安全问题堪忧。举办者为了赚钱从伙食上做文章,没有配备专业的厨师,没有结合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合理搭配营养,厨房缺乏必要的保洁,消毒设备,卫生条件差。幼儿的饭菜质量低营养搭配不均衡,卫生防疫方面的隐患很大。多数铁质户外大型玩具老化、松动、脱落、破损、甚至断裂,玩具设备的安全性能远远达不到要求。
三是举办者利益驱使,以家庭经营为主,师资差,“两教一保”无从落实,科学保教意识淡薄。
3.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具办园条件。在落实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为压减投入,我市调关镇、东升镇、南口镇、久合垸乡、绣林办事处等地中心幼儿园在原乡镇办小学改建,小河口镇中心幼儿园在原中心学校所在地改建,导致建筑设计、功能设施等不符办园标准。
4.师资队伍有待充实。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7。全市现有15410名幼儿,应配备2201名教职员工。根据现有幼儿数,全市应配514个班级,按每班“两教一保”标准,应配备1027名专任教师、514名保育员,另园长、卫生保健人员、炊事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应配备等辅助教学人员为642人。但全市现有1262名教师在编仅247人,持有幼师资格证仅为194人,缺口达833人,另缺一定量的保育员、保健、后勤的人员。已有合格幼儿园还存在非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较大、学历层次较低、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乡镇以小学教师转岗为主。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
建设更高质量更加规范、保障有力的学前教育体系是对人民群众“期待有更好教育”的积极回应,确保在园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以坚持扩总量、调结构,突出普惠性、公益性为原则,以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争创“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市”为契机,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厘清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综治、教体、财政、人社、住建、公安消防、卫计、工商、安监、发改、食药监等部门及乡镇办区人民政府参与的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促落实学前教育布局调整,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圆满达成。联席会议每学期初定期召开一次,即每年3月、9月定期召开。
2.厘清监管责任,强化幼儿园动态监管。学前教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园长负责制”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严格、严肃管理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学前教育机构所在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安全卫生等管理,牵头对辖区内非法办园、不合格幼儿园清理整顿。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安全监管,开展幼儿园安全防范演练,经常性开展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生命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幼儿安全,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是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注册机关。市教体局负责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已颁发许可证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办园行为、教师资格、收费等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要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公安、质监、安监、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
3.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举办各类幼儿园必须按规定办理设立审批及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办园许可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对于无证办园行为,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综治、教体、公安、住建、卫计、工商、食药监、发改等部门联合依法取缔。对教育部门未颁发办园许可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对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利性培训机构超出经营范围举办幼儿园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纠正,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者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介入,坚决予以叫停;对不合格幼儿园举办者、将房屋租赁给非法办园者的产权人依法处理。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科学进行布局调整。
根据我市适龄幼儿分布,坚持保障需求合理布局,2018年以前规划建设合格幼儿园24所。中心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住宅区配套建设幼儿园8所,招商引资新建普惠性民办园4所。乡镇办区新建中心幼儿园3所,改扩建中心幼儿园2所,招商引资新建民办园6所。
1.推进中心城区布局调整
2017年中心城区适龄幼儿达到5300人。而中心城区仅有公办园3所、合格民办园2所,标准班额可容纳1800人,还有3500多名幼儿无法就读合格幼儿园。
①城区新建1所公办园。满足城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根据石首城乡规划预留教育用地,选址在城区东南部,占地约50亩,总投资4000万元,建成时间为2018年,建成后招收幼儿360人,班级12个。
②配套建设城镇住宅区幼儿园8所。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由市政府出台城镇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目前我省大部县市已出台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如襄阳市出台《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区包括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开发商必须配建至少一所幼儿园,并将配套幼儿园的产权无偿移交给所在区域人民政府。
为缓解新建小区日益增多、幼儿园配建滞后带来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我市中心城区应在新天地、山水一品、书香门第、御景龙湾、阳源花园等商品房住宅小区及太平坊、南岳山、车禄新居等保障性住房或还建房小区无偿配套建设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给市人民政府,再由市教体局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对全市2014年底前已竣工但未建设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要采取措施予以补建,对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性质和用途的,要予以整改、纠正。
小区幼儿园根据小区入住人口,规模为小中型幼儿园,每园开设班级数8个,班额30人,招收幼儿在240人左右。办园条件应符合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③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所。2018年以前通过招商引资、整合并购等形式,在东方大道、金平工业园、建宁大道西段等地择地新建民办幼儿园,对城区作坊式不合格民办幼儿园加强整合,鼓励办园者集中资源新建合格幼儿园。2018年以前要新建优质普惠性民办园4所,固定资产投资每园达到3000万元,办园条件应符合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建成后容纳幼儿1440人。
2.推进乡镇办区布局
①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横沟市镇、高陵镇、调关镇)
确保每个乡镇建有1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目前我市乡镇办区均规划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但横沟市镇、高陵镇未建成,调关镇中心幼儿园占用原乡镇小学,需要实施搬迁。
横沟市镇仅有两所附属幼儿园且存在办园标准严重不达标,在作坊式无证民办园就读幼儿达到587人。目前横沟市镇中心幼儿园项目推进顺利, 2017年9月中心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
高陵镇中心幼儿园属于蒙华铁路整体搬迁工程,目前抓好项目推进,和高陵镇小学搬迁项目同步建设,2018年9月投入使用。
调关镇中心幼儿园占用乡镇小学,建筑设计、功能设施等不符办园标准,为设置调关镇第二小学,2018年将调关镇中心幼儿园择址新建。
建成后的高陵镇、横沟市镇、调关镇中心幼儿园开设班级12个,招收幼儿360名,占地面积5000平米左右。
②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所(小河口镇、东升镇)
小河口镇中心幼儿园占用原中心学校,建筑设计、功能设施等不符办园标准,容量有限,无法接收镇域内近300名适龄幼儿入园,2017年将小河口镇中心幼儿园现有6间教室扩建至12间,扩大办园规模。东升镇中心幼儿园占用乡镇小学,结合东升镇学龄人口趋势,需在东升镇需要设置第二小学,对东升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扩建,改为东升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
改扩建的小河口中心幼儿园、东升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规模均为容纳360名幼儿,占地面积5000平米左右。
②新建乡镇普惠性民办园6所(横沟市镇、大垸镇、调关镇、新厂镇、高基庙镇、东升镇)
为解决乡镇中心幼儿园容量不足的问题,要通过招商引资,规模乡镇分别新建1所以上普惠性合格民办园。东升镇目前在不合格幼儿园就读幼儿360人,高基庙镇目前在不合格幼儿园就读幼儿312人,横沟市镇目前在不合格幼儿园就读幼儿587人,大垸镇目前在不合格幼儿园就读幼儿244人,调关镇目前在不合格幼儿园就读幼儿490人,新厂镇目前在不合格幼儿园就读幼儿106人。上述六个乡镇通过招商引资在2018年以前分别新增1所普惠性民办园。乡镇普惠性民办园占地面积在5000平米左右,办园规模均为招收360名幼儿,投资3000万元以上。
③办好村级附属幼儿园。乡镇办区设立中心幼儿园分园(部)、教学点、联村办园、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模式,将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向下延伸至行政村,继续完善村小、点小附属幼儿园布局。
(三)完成机构编制,优化师资队伍。
1.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正视全市800多名幼儿师资缺口,出台政策确保幼儿教师能够基本配齐配足,加大省聘、市聘幼儿教师的统筹力度。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配齐教职工。
2.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制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规划,建立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园长和教师培训,逐步提高在职幼儿教师的学历水平和资格证持有率,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落实全市幼儿园机构编制。根据《湖北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等文件,对现有15所公办幼儿园、34所附属幼儿园落实机构编制,由市编办对园长、教师数核编并同意下发编制,市财政纳入全额预算。乡镇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业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乡镇以下公办幼儿园该比例不低于20%,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各项待遇和合法权益。
(四)落实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将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列入市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并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加大对公益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
(五)争创两级示范,提高质量效益。
把创建学前教育示范市作为加快发展我市学前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创建。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创建方案,明确责任,逐项实施,努力实现各项创建目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坚信,在市人大的监督、关心下,市政府、市教体局会再加力度,再强措施,再压责任,克难攻坚,全力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链接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