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
第一部分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市长的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石首市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包括:人大机关本级预算。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市编委批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办公室
2、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4、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5、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6、农村工作委员会
7、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8、预算工作委员会
9、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
10、信访室
第二部分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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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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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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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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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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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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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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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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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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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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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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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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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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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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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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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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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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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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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未缴入财政专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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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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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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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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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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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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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培训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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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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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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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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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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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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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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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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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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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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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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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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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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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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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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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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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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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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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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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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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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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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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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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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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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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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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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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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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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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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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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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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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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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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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
|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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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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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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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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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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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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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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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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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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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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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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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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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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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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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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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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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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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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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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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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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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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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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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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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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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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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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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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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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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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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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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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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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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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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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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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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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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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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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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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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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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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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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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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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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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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款外出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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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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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费(含项目支出会议费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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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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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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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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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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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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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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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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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说明
一、关于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支出总预算563.02万元。
二、关于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收入预算56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02万元,占收入预算100%。
三、关于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支出预算56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37万元,占82.48%;项目支出98.65万元,占17.52%。
四、关于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63.02万元,占2016年收入总计的100%。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公车改革减少公车运维费20万元,与人员经费津补贴正常增长相抵后减少。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75.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18.58%,医疗卫生(类)支出2.7%,住房保障支出2.86%。
(三)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3.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37.54万元减少10.59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运维费减少等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4.6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1.75增加2.8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5.39万元减少0.0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方面。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5.04万元增加1.07万元。
五、关于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款外出参观学习费用0万元,会议费18万元(含项目支出13万元),培训费3万元。
六、2016年重点工作
(一)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监督。
(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
(四)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和专题询问。
(五)人大代表履职工作。
(六)人事任免工作。
(七)人大信访工作。
(八)市委中心工作。
(九)2016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