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文件,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乡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下发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专题向市委汇报。7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泽民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专题向市委汇报。8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原文学习了中发〔2015〕18号文件,并就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配齐了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工作员。7月28日,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石首建设的意见》(石发〔2015〕8号)文件中,对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等予以重申和明确,将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2、认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7月17日、7月24日召开了机关干部会议、第25次常委会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泽民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工作加以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3、召开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乡镇办区人大主席(联络处主任)座谈会,会议学习了中发〔2015〕18号文件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使大家更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努力方向。同时,针对目前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以及如何做好新时期下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专题调研。7月20日—3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六个调查组,由常委会各位主任带队,分赴全市15个乡镇办区开展乡镇人大工作专题调研,传达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了解目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征求对进一步加强市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上半年乡镇人大工作、代表活动室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