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夏锡璠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7月24日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夏锡璠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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