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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5+2中心村庄建设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11045次, 编辑日期:2015年7月30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全市5+2中心村庄建设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5年6月26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   李顺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前宏带领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采取座谈走访、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全市5+2中心村庄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召开了6场座谈会,察看了9个乡镇的建设现场。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一批中心村庄建设试点,即久合垸乡殷家洲、东升镇庄家铺、桃花山镇李花山、新厂镇杨家潭、大垸镇泥南、高陵镇茅草街和高基庙镇百子庵,共7个点,简称5+2中心村庄建设。目前全市中心村庄建设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市政府成立了中心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组建了工作专班。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5+2中心村庄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全面完成选址规划。在选址上,重点考虑了与镇区、城区、产业区交通联系紧密,能方便享受城镇服务,方便村民非农就业的因素;能体现未来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优势的因素;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基础相对较好的因素;现状人口规模较大,周边村庄较为密集的因素;用地条件较好或耕地资源较丰富,有利于生态保育和环境保护的因素。全市5+2中心村庄建设选址已全部完成。7个试点分别聘请省规划设计院和中联规划设计院完成了规划设计,除高陵镇茅草街规划文本尚未签批外,其他各点均已签审。规划设计中突出了“江南民居”的特色,建设面积均在150亩以上,住户达300户以上,人口在1000人以上。规划建设户型具有多样性,既有经济实惠的公寓房,又有舒适雅致的别墅楼。并按照“突出民生需求、完善整体功能”的要求,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三是国家扶持资金陆续下拔。市财政局、住建局和民政局争取国家美丽乡村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和国家政策性扶持项目资金共1620万元,集中支持我市5+2中心村庄建设。四是建设启动较快。东升镇庄家铺中心村庄第一期基础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路基、涵桥已验收。久合垸乡殷家洲中心村庄已建成综合楼一栋、住宿楼三栋,已入住48户,现正在进行第三期工程建设。新厂镇杨家潭中心村庄完成了3个组193个农户征地签字工作,征地及青苗补偿款全部补付到户,138户农民各交了2万元购房定金并签订购房协议,一期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地勘、招投标等工作,现正在进行桩基础建设。高陵镇茅草街中心村庄一号公寓楼40套厅室房和茅草街村部已经封顶,已预售32套。大垸镇泥南中心村庄整体建设的地勘、户型设计、商住规划、建筑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建筑设计图审和工程预算,6月份进入招投标程序,开始杆线迁移、缆线移埋、勘界整理等工作。李花山中心村庄完成了前期摸底调查及宣传工作。百子庵中心村庄完成了征地、沿湖护岸、沿湖绿化、场地平整等工作,正在进行道路硬化建设等前期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村庄建设是改善未来农村居住条件,综合利用社会公共资源,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趋势,但此项工作尚在探索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少数中心村庄建设选址缺乏深入调查。东升镇庄家铺中心村庄选址在该镇的凤山村与庄家铺村之间,团洋线以南,覆盖原庄家铺乡老集镇、总规划用地600亩、第一期规划用地100亩,修建住房100套。因该项目用地属基本农田,虽经市国土部门多次向荆州、省国土部门反映,请求将其调整为建设用地,但由于该区域属于2010年国家整治的基本农田,需要经国土资源部审批同意,调整难度极大。如没有完备的用地手续,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为,法律风险很大。桃花山镇李花山村在征求农户建设中心村庄意愿时,只有8个农户表示愿意,赞成率很低。而该镇梓潼阁村共有农户120多户(包括桃源社区和九佛岗村部分农户),在建设中心村庄征求群众意见时,有100多户表示同意,而该点却不在5+2范畴之内。团山寺镇六虎山林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住房严重老化,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群众生产生活诸多不便,当地居民多次上访。团山寺镇为解决这一难题,从客观实际出发,顺应了群众要求,支持当地居民自发集中建房。如果拟将六虎山林场作为中心村庄来建设,则应由相关部门对其能否满足规划选址的充要条件,予以考证。

2、建设主体不明确。通过调查来看,各乡镇中心村庄的建设主体不一致。东升、高陵、新厂中心村庄建设以镇政府为主体,并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东升镇投入800多万元,新厂镇投入700多万元用于征地拆迁。久合垸殷家洲以村为建设主体。高基庙镇百子庵的建设主体非镇非村,目前由第三方建筑公司投资承建。由于建设主体不明确、不一致,对中心村庄建设各项手续申报、建设责任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中心村庄建设。

3、中心村庄建设审批程序不完善。中心村庄建设是百年大计,其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建设审批监管是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不可或缺的环节。从规划、用地、建设招投标、工程报建到开工建设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依法报批。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现已启动的4个中心村庄,除殷家洲一、二期工程,茅草街一期工程程序较为完善外,其他中心村庄建设均未报建。究其原因,有的是为图方便省事,怕麻烦;有的是为了节约建设成本、减少建设规费,没有按程序报批;有的是受土地性质制约,除了规划设计外,其后面的程序根本无法启动。还有自主组织招投标,程序不够规范。有的施工图纸没有经过严格的图审,极易给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留下隐患。

4、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各中心村庄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建设程度参差不齐。由于建设配套资金不足,道路、绿化、排水、路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没有配套,小区优势难以体现。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有的点是200万元,有的点却只有50万元。民政部门扶持项目,有的点是20万元,有的点只有5万元。扶持资金有多有少,资金缺口有大有小,配套建设程度也很不一致。如久合垸殷家洲一、二期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就比较完善,高陵镇茅草街配套设施建设就基本没有启动。

5、违建管控力度不大,入住率偏低。对中心村庄建设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农民群众对建设中心村庄的好处认识还不足,其消费观念、居住行为还没有根本的改变。对规划之外的违规建筑管控力度不大,手段不多,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有的中心村庄公寓楼销售难度较大,入住率较低,中心村庄的优势难以体现。

三、建议

我市5+2中心村庄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探索阶段,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工作思路还有待进一步明晰,建设审批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筹措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1、要合理选址。在选址上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桃花山镇李花山村绝大多数农户已经住上新房,且基础配套已基本完成的情况,要充分考虑。要进一步求证规划实施的群众基础,避免中心村庄建设“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选址上要依法进行。对东升镇庄家铺中心村庄建设用地属基本农田的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地依法妥善处理。

2、要明确中心村庄的建设主体。目前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5+2中心村庄建设的主体各不相同,有的是镇,有的是村,有的镇村关系不明晰。明确建设主体,能更好地促进工程项目申报、建设责任划定、建设资金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可进一步提高建设工作效益,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3、要科学规划中心村庄建设。各地要始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突出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将中心村庄规划与农村土地利用、土地综合整治、产业发展等规划充分衔接,实现“四规合一”。按照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人员流动、自然村消亡等因素,对中心村庄合理布局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要合理确定中心村庄建设规模。要因需而建,分步推进中心村庄的建设。不宜村村铺摊子,决不能贪大求洋和贪多求快,避免出现“空城”、“鬼城”,浪费社会资源的现象。

4、要规范建设工程审批程序。中心村庄建设工程体量大,涉及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工程审批程序对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各中心村庄建设的乡镇村不要为图简便省事,单纯地为了节约建设成本,忽视必要的审批程序,给建筑工程留下安全隐患。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尽可能地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相关部门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该免的要免彻底,该减的要减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规范中介机构收费,尽量降低中心村庄的建设成本,让利于民,积极支持中心村庄建设。

5、要大力做好配套设施建设。要整合项目和资源。市政府及部门要制定中心村庄建设优惠政策,从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大力帮扶,通过项目资金整合,对中心村庄内的绿化、排水、道路、桥涵、供电、饮水、通讯、沟渠、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在项目与资金扶持上,对各中心村庄建设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市政府对全市中心村庄建设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村要主动作为,向上要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中心村庄建设,扩大筹资渠道,盘活资源投入中心村庄建设,改变两眼只盯政府项目和资金投入中心村庄配套建设的独角戏局面。

6、要处理好中心村庄住居与就业的关系。中心村庄建设的关键是农民要有稳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只有促进乡镇、村办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才能为中心村庄居住农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才能确保其长期在中心村庄居住。要加快土地规模流转,并积极探索推行农民土地入股经营,推广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有效地解决住得进来,住得安稳的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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