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九 次 会 议 纪 要
4月18日,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主任张泽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定海、高勇、刘东英、李前宏、周崇典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夏光宏,市人民法院院长苏丽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办室、财政局、林业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河道局、水利局、洲滩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委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绣林、笔架山、天鹅洲人大联络处主任以及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建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纪君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财政预算编制结合了石首实际,体现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建构了完整的预算体系。二是提高了财政保障标准。三是加大了对基层建设的倾斜力度。四是建立了非税管理目标。会议指出,我市今年的财政预算收入虽然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可用财力也有一定量的增加,但也还面临一定困难和压力:一是税收收入压力较大;二是非税收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是部门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大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要提高透明度和调控力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收支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市政府应尽快制定全市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构完善的预算执行监督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用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对乡镇社区建设、城区支街小巷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还要继续从资金上予以扶持。五是要开源节流。除加大招商引资培植新财源外,对现有企业还要进行扶持,进行升级改造,盘活存量资产,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益的管理,增加政府财力。同时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公共财政支出,全面清理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在岗情况,杜绝“吃空饷”的现象。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刘永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治宏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林业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在开展法律宣传、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执行森林法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植树造林面积有萎缩趋势。二是林业产业发展进程放缓。三是森林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村庄绿化美化亟待加强。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植树造林的支持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兼顾生态、经济效益,侧重生态效益的高度,科学编制林地保护与建设规划,鼓励群众植树造林,扩大造林面积,促进我市林地面积与森林蓄积持续增长。二是要强化管理,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要建立健全林地林木台账档案管理机制,加强采伐还林管理,加强森林资源地的保护,确保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是要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毁林开垦行为。四要是优化环境,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市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快资源培育的建设,统一规划、加强指导、推荐树种,大力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种植。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扩大林业产业原料林储蓄基地面积,为林业企业扩能升级提供资源保证。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强服务,实施龙头企业带动的格局,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促进林业企业健康发展。五是要深化改革,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改革力度。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按照“稳定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维护收益权”的原则,规范林地林权流转机制。健全科技研究和推广网络,加强科技力量建设,提高研究和推广指导水平。市政府要加大林业保障投入,增加林业经费,建立林业投入长效增长机制,有力促进林业事业跨越发展。
会议通告了干部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
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苏丽兰的提名,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张泽民 李定海 高 勇 刘东英 李前宏
周崇典 王 丽 付旭强 白斯全 邢立军
阳敦荣 纪 君 成 波 李治宏 李晓霞
张凡喜 张良桐 郑 云 胡发明 袁 霞
顿 艳 郭祥盛 曹 泓 程学书
缺 席:
苏应辉 李顺斌 易礼明
乡镇列席人员情况:
杨 帆 曾 荣 张 刚 毛咏宏 王 忠
刘迪登 蔡 华 姚周岸 罗 宵 段 毅
赵文魁 夏翎翔 沈 阳 王清安 刘明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