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7年3月23日在石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卫生局局长 刘金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传染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一直以来都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因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89年颁布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4年8月颁布了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目前以《传染病防治法》为母法,国家颁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传染病防治的配套法规,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多年来,我市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依法防治、科学规范、社会参与的方针,不断完善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狠抓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前段主要工作及成效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目前已形成了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组织健全、功能完善的市、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专业组织网络。目前全市从事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的专业人员有120余人。据2006年底统计,全市儿童计划免疫建证率达90%以上,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均在95%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60/10万以下,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荆州市非典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我们开展的主要工作是: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切实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2次工作会议,听取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市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还联合下发了一系列艾防工作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在每年的卫生血防工作大会上,市政府领导与各乡镇办区和市直有部门负责人签订艾防、血防、结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政府还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办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队伍,整合卫生资源,2004年下半年我市卫生、血防机构进行了合并,不仅领导机构合并,而且专业防治队伍也合并,原市血防所并入市疾控中心,原乡镇血防人员整体并入当地卫生院,合并后做到了血防工作力度不减,血防人员不撤,血防队伍不散,使我市传染病防治力量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治的综合能力,市政府决定新建市疾控大楼,并将市疾控大楼建设项目列为2004年为全市人民办的8件实事之一。该建设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左右,其中,市政府拨付资金240万元,国债项目资金180万元。目前已建成了总面积8853m2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三位一体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其中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用房2400m2,我们还自筹160多万元用于添置实验室操作台、仪器柜,新建了3个生物安全实验室,1个洁净实验室,并且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技术标准考核。
保障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05年以来,市财政每年落实艾防配套经费12万元,2006年落实了晚血病人的配套救治经费29.9万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8.6万元,均占计划的100%,落实了血防防治经费8万元,占计划的23.4%。
(二)狠抓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1、实施综合防治,不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我市于1997年发现首例HIV感染者,至今共报告HIV感染者21例(其中病人12例,已死亡6例)。从感染途径看,除1例血液与性混合感染、5例吸毒感染外,其余15例均为性途径感染。不良性行为传播已成为我市HIV传播的主要途径。2004年省卫生厅将我市纳入全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我市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行各项防治措施,通过积极开展主动监测、自愿咨询检测、母婴阻断等防治工作,共发现了19例HIV感染者(包括外省发现报告的2名感染者)。在艾防工作中,我们一是深入开展主动监测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2004年以来我市共调查各类高危人群9011人,并全部进行了采血检验,共查出17例阳性感染者。二是积极开展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通过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的开展,我市安全套月均销售量由以前的3200只提高到现在的9427只,娱乐场所安全套使用率从最初的40%上升到90%。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艾滋病传播知识知晓率从38%提高到80%以上,性工作者基本做到没有安全套就没有性服务,项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免费检测,阻断母婴传播途径。目前到医疗机构进行孕检的早孕妇女检测率达到90%以上,已检测孕妇8756人,检出阳性孕妇2人,我们对孕妇采取阻断措施后,效果良好,未发生母婴传播。四是采取综合措施,杜绝医源性感染。为了控制医源性感染,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石首市一次性医疗器械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严格实行一次性卫生用品进、销、存登记,使用后毁形、回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多次督导检查,目前全市已无一家医疗机构使用玻璃注射器,所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全部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市卫生局还对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检测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临床用血要求100%采用无偿献血,严格杜绝自采自供血液,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在使用血液前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100%。五是大力开展清洁针具交换项目,遏制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2006年8月我市被列为全省清洁针具交换项目试点县市之一,11月份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共交换针具28000余具,在我市吸毒人群中基本杜绝了共用针具现象,省卫生厅对我市清洁针具交换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六是是抓好现状病人管理。按照卫生部《关于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管理意见》的规定,对发现的21例病人和病毒感染者,及时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建立个人档案,设专人负责定期随访,严格保密制度,将有关资料列入机密档案管理。七是认真落实对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关爱救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5例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对10名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分别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落实生活救济政策,免除了3例艾滋病病人死亡的丧葬费用和8名艾滋病感染者子女学杂费及书本费。
2、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不断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2004年我市正式启动结核病控制卫X项目,三年来,我市共报告肺结核病人2560例,超额完成了省、荆州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实行转诊和归口管理。市卫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及转诊工作的通知》,由各乡镇卫生院调查摸底,下村组通知并组织病人到市疾控中心门诊部就诊。仅2006年全市各医疗单位共转诊230例,各乡镇对转诊还未到位的36例可疑病人,进行了追踪登记。转诊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结核病人发现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二是加强痰检点建设。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设置及实验室操作规程》要求,我市在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置了5个痰涂片检查点,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痰涂片免费检查。三是将肺结核病门诊治疗纳入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市将传染性肺结核病纳入了新型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结核病人持市疾控中心诊断证明、痰检结果、正规发票等相关证明可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领取300元补助,这样既减轻了病人负担,又使我市抗痨药品管理得到了加强。四是强化督导随访。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结核病监管督导体系,全市共有56名督导员,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施项目管理,实行随访病人、现场督导等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科学防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一是以垸内为重点,开展查灭螺工作。仅2006年共普查面积146064亩,375处,占省血防办计划任务183%。共查出有螺面积105321亩(其中干堤内554亩,干堤外垸内24233亩),共投入灭螺机械42台次,投入螺药物8.523吨,药物灭螺面积7824亩,占年规划任务的104%。环境改造100亩,工程灭螺539亩,动用劳力5800人次,完成土方10.2万方。
二是以疫情调查和整村查病为重点,开展查治病工作。全市共计普查疫区人口125191人次,占省办计划的156.5 %,其中粪检13457人次,占全年规划任务的134%,查出病人20821人,其中晚血299人(不含2006年底省办核定的新发晚血64名),急性血吸虫病人3人。粪检阳性人数1031人,粪检阳性率为7.66%。共计对象治疗病人20821人,其中治疗在册晚血病人299人,急感3人,扩大化疗80070人次,合计治疗及扩大化疗100891人,占年度规划任务的116%。全市疫情控制较好,未出现突发疫情。
三是执行政策狠抓晚血救治。2006年全市入院救治晚血病人299人(其中手术11例),占治疗任务100%,当年治愈病人60人,除17人治后死亡外,其它已全部好转出院。2006年11月经省专家组核定,新发晚血病人64人,已入院救治危重新发晚血10人,共计用去免费救治经费146.42万元。
四是广泛深入开展血防健康教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血防知识和《血防条例》宣传;在易感地带新立警示牌128块,设立防护岗哨30个;编印血防知识课本5000本,张贴宣传年画7万张,条例手册450本,条例单印件2000张,广播电视宣传40次。刷写标语3000条,拉横幅18条;在疫区中小学校上血防知识课学校64所,听课人次18850人;举办血防知识培训班,其中培训血防预防员3次,培训教师15班次,培训村医17次;在《科教导报》上开辟血防专版,开展血防知识讲座和血防政策宣传。
(三)以落实预防接种为重点,不断加强免疫预防工作。
多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实行计划免疫专人管理,所有接种门诊实行每日运转制度,及时接种率明显提高,2005、2006年全市的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均在95%以上;适龄儿童建证率达到90%以上。为阻断脊灰野毒株的传播,继续保持我市无脊灰状态,每年都开展一轮两次的脊髓灰质炎糖丸的强化免疫活动,每轮免疫率均达95%以上,近几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为降低乙型肝炎在我市的较高发病率,从2003年起免费为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累计接种近6万人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为保证适龄儿童人人享受乙肝疫苗接种,2006年在全市开展了查漏补种工作,累计补种7000余人次,补种率达到98%。另外,还采取多种形式动员成人接种乙肝疫苗,提高了社会人群乙肝免疫水平,有效阻断乙肝的传播。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市疾控中心每年都对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强化培训、复训,各接种门诊人员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规范接种、安全接种,实行接种前询问、体检和告知制度,有效预防了接种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处理机制,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全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各医疗机构均设置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2004年,我市各医疗单位全面实行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网络直报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大大提高了疫情报告的及时率和准确率,为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创造了条件。同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应急预案,保证了应急物质的储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2006年我市组织了多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模拟演练,提高了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三年来,我市发生的小河口镇甲肝暴发疫情、调关镇青山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小河口镇废品收购站氯气泄露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
(五)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
多年来,我们根据疾病的发病规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传染病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的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计划免疫日、碘缺乏病防治日、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等,我市组织医务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健康咨询,传播防病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几年来,我市共刻录光盘80余张,发放艾滋病知识宣传画、册、折页、健康教育处方等10万余份;全市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200余个,张贴宣传挂图1000余套,在主要交通要道刷写大型宣传语近600条,市疾控中心耗资2万余元在市城区商业中心设立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3块。同时,在《科教导报》、市电视台开设了健康教育专栏和专题,市级累计刊登和播报各类稿件78篇,营造了防病宣传的浓厚氛围。
2004年以来,我市邀请省疾控中心专家在各初、高中学校、市委党校、医院等地组织了80场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共培训学生10000余人次,机关干部2000余人次,流动人口4000余人次。市卫生局每年都举办血吸虫病春季查灭螺、肺结核病治管督导、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人禽流感防治技术、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各项培训班,培训覆盖全市各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累计培训医务人员人员达2000余人。
(六)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我市加大了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每年对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多次《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对传染病漏报率较高、及时报告率低、非法截留、收治肺结核病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卫生、公安、工商、文化、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落实《艾防条例》不力的违法场所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性投入不足,制约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是Ⅰ类疫苗免费接种未落实。根据国务院令第434号颁布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05年6月1日起,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一类疫苗接种,接种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Ⅰ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众提供接种服务的疫苗,主要是指儿童基础免疫用的疫苗,暂包括卡介苗、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5种疫苗。根据《条例》规定,Ⅰ类疫苗由省级财政免费提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提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据测算,我市应落实相关补助经费68万元。由于《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财政一直没有落实相关补助经费,所以我市对Ⅰ类疫苗接种仍然收费,且将此情况多次向市政府请示。另一方面群众了解情况后对此反映强烈,特别是发达地区和我省大部分县市已落实免费接种,使我们的工作陷入被动。
二是结核病控制卫X项目配套经费未落实。我市2004年正式启动卫X项目,但地方配套经费一直没有落实,导致乡村医生、乡镇防痨人员报病、转病经费无法到位,相关辅助检查(如摄片、痰检等)免费政策无法落实,严重影响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血防经费严重不足。省下达的项目计划与我市疫情不符,项目小于疫情,工作资金缺口较大;政府按疫区人平1元的血防专项经费应落实34万元,只落实了8万元,尚有26万元缺口,荆州市政府血防工作年度考核仅此项就扣了我市3分。血防预防人员工资未实行全额预算,以医补防的现象依旧存在。
四是公共卫生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多年来市疾控中心在年人平经费只有3000多元的情况下,既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要创收,经济条件十分窘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传染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重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艾滋病疫情仅暴露冰山一角,且艾滋病疫情正处于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临界点,艾滋病防治工作处于关键时期,结核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且耐药性结核病人呈逐步增多趋势,血防疫情仍很严重,现有钉螺面积干堤外民(围)垸内24233亩,未被省政府列入垸内统计,人畜重复感染难以攻克,人畜查治难以同步。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与疾病的斗争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新的传染病和原因尚不明了的疾病对我们的健康也带来了新的威胁。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由于部分应急药品效期短,设备易损坏,为保证应急事件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市政府应列入专项预算3-5万元,以保证应急物资的不断更新和足额储备。
(四)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群众对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知识了解不够,导致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部分单位和个人的法制意识薄弱,对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对有关的防治措施不能支持理解,甚至妨碍依法防治。
三、今年工作打算和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狠抓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以查、防、救、治为重点,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的各项措施,切实阻断艾滋病的三条传播途径,坚决遏制艾滋病疫情在我市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坚持抓好结核病控制策略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努力提高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结核病发病率。要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查、防、治、管、灭等各项血防工作措施,特别是落实好晚血病人的救治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认真实施上级项目工作,促进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要积极争取血防重点疫区乡镇(村)整体推进,综合治理项目,以此促进我市血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实施四湖流域血防项目工作,做好艾滋病防治美沙酮门诊治疗试点项目准备工作,做好省疾病控制设备装备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三)恳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加对公共卫生的政策性投入,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请求市政府落实Ⅰ类疫苗免费接种补助经费,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解决血防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将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我们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为契机,振奋精神,再鼓干劲,在市“四大家”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进一步推动《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切实维护好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7年3月24日在石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李佳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3月12日至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英带队,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教工委以及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参加,深入到部分乡镇、村、组、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娱乐场所及市直部分医疗机构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了传染病防治规划,传染病防治效果明显。
(一)组织领导网络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切实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级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依法管理,并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考核内容。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2次工作会议,听取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乡、村三级层层签订了传染病防治目标责任状,社区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联络网,市政府还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办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种种措施的实行,有力地推动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为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地各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开辟宣传专栏,刷写宣传标语,街头健康咨询,开展知识竞赛,举办专家讲座和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防治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民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大大增强。横沟市镇、大垸镇、东升镇、高陵镇等乡镇卫生院和所调查的村卫生室门前均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市人民医院、笔架山办事处北门口社区和绣林办事处南岳山社区的两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向就诊人员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市疾控中心耗资2万元在市城区中心地段设立了大型公益广告牌3块。全市各行政村每村刷写2-3条防艾标语,通乡公路两旁随处可见防治艾滋病墙体标语。
(三)疫情报告与管理不断加强。市卫生行政部门把传染病防治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把加强疫情管理和保证预报及时准确作为关键来抓。一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为强化疫情报告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及时报告率,控制和杜绝传染病漏报、缺报、不报现象,近年来市卫生部门不断加强对疫情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每年都组织举办了多期免疫预防知识和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截调查止,各级疾控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都有专职人员负责专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检查和核对工作,确保了全市传染病及时报告率达到了100%。2006年全市共报告传染病12种1446例、死亡2例、传染病发病率为248.36/10万,其中病毒性肝炎414例、痢疾127例;淋病41例;麻疹6例;流行性出血热12例;血吸虫45例;肺结核748例;艾滋病4例(死亡1例);梅毒35例、伤寒或副伤寒12例;狂犬病1例(死亡1例);流脑1例。二是投资近1000万元重建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启动了疾病报告信息网络系统,从而保证了疫情信息的快捷畅通。三是形成了管理科学、工作规范、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计划免疫管理系统、全面提高了预防接种质量。
(四)重点传染病防治效果显著。结核病防治方面,为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卫生部门按照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以结核病归口管理和督导检查为重点,采取每周和各乡镇反馈一次结核病人信息的方式,通过市、乡、村三级结核病监管督导网,力争不让1例被发现的结核病人流失,确保他们能享受到国家免费治疗,有效保障了结核病人的健康权益。在走访东升镇新堤口村71岁的赵富贵老人和大垸镇和丰村村民谭三保时,2名结核病人均反映,市CDC抗痨药品实行了免费,同时护肝药收费合理,病人可根据经济条件自愿购买,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医务人员服务态度良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在2004年省卫生厅将我市纳入全省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后,我市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行各项防治措施,通过主动监测、自愿咨询检测、母婴阻断、无偿献血、100%安全套推广使用项目、建立清洁针具交换点等防治工作的开展,使我市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在调查走访我市艾滋病人时发现,通过艾防专业人员的努力工作以及政府对其实施的各项关怀政策,目前患者身体恢复较好,思想情绪稳定,生活工作顺利。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市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一)政策性投入不足,制约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一是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未得到落实,根据国家规定,从2005年6月1日起,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一类疫苗接种,接种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众提供接种服务的疫苗,主要是指儿童基础免疫用的疫苗,暂包括卡介苗、糖、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5种疫苗。根据《条例》规定,一类疫苗由省财政免费提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提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由于《条例》实施后,我市财政没有落实相关补助经费,所以我市对一类疫苗接种仍然收费。另一方面群众了解情况后对此反映强烈,特别是我省大部分县市和邻近周边县市均已落实免费接种,使我市的卫生防预工作陷入被动。二是结核病控制卫X项目配套经费未落实。我市2004年正式启动卫X项目,但地方配套经费一直没有落实。导致乡村医生、乡镇防痨人员报病、转病经费无法到位,相关辅助检查(如摄片、痰检等)免费政策无法落实,严重影响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血防经费严重不足。
(二)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还不够,导致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部分单位和个人的法制意识薄弱,社会参与度不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有关的防治措施不能支持理解,甚至妨碍依法防治。
(三)传染病监控面不广。结核病人由于治疗期长,加上人员流动性强,容易形成监控死角。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部分应急药品效期短,设备易损坏,为保证应急事件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市政府应列入专项预算3-5万元,保证应急物资的不断更新和足额储备。
三、几点建议
传染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深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根据调查情况,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要组织形式多样的防治传染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一机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城乡除“四害”工作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类媒介传染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市公共卫生环境。
(二)加大政策性资金投入,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一是落实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免费接种等方面的政策资金。据测算,我市应落实相关补助经费68万元,其中:劳务补助37万元(12.3万针次/每年×3元/人次),疫苗运输、冷藏、用电、用水及设备维护大约16万元,疫情监测与应急接种约15万元。二是血防经费按疫区人平1元应落实经费34万元,财政只落实8万元。尚有26万元缺口。三是要落实结核病控制项目地方配套经费。四是将公共卫生人员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防治队伍稳定,促进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对结核病、艾滋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卫生与计生、公安等部门要在艾滋病阻断母婴传播以及主动监测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市政府要拿出过硬措施,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1-2次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管理,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传染病防治能力。
(四)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围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要求,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和技术能力储备,做好疾控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要对现有医护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治水平,以推动防治传染病工作扎实有效的顺利开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石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石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局长刘金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部门配合、预防为主、依法防治、科学规划、社会参与的方针,不断完善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狠抓了结核病、乙型肝炎、艾滋病、血吸虫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这个报告表示满意。希望结合我市实际,重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法律宣传和科学知识、科学生活方式宣传结合起来,把经常性宣传与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使群众喜闻乐见。各新闻媒体要从公益性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协调配合,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要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卫生资源,进一步健全疾病防控网络,各乡镇卫生院及城区各医疗机构要扭转“重医轻防”的局面,确保国家的各项防柄工作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三、加大对疾病防控工作的投入。要把疾病防控工作列为财政支出的重要项目,全市计划免疫经费应按规定予以落实,对国家有关项目应适当安排配套经费,以便工作开展。特别是对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免费接种和结核病控制项目,地方配套经费应按规定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加以解决。
四、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对结核病、艾滋病、乙肝、血吸虫病、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市政府要拿出过硬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组织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2次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传染病工作的管理,把我市的传染病的发病率降到最低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防控体系及队伍建设。完善疾控网络,尤其要加强乡村的防保机构,配齐防保员。不断提高疾控人员素质,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及卫生应急处置机构建议,提高卫生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治水平,以推动防治传染病工作扎实有效的顺利开展。
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和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报告
——2007 年3月24日在石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徐忠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情况、“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基本情况
“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自2001年开始,至2005年结束。五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四五”普法总体规划的要求,全面动员,分层落实,突出重点,普治并举,认真实施,2001年9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1-2005年全省地方普法依法治理最佳单位”。回顾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地各部门都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四大家”领导每年都组织专班深入农村、企业、学校、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调研和督办,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二)重点突出。我市重点突出了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通过法制讲座、市人大推行的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干部法律培训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积极性得到普遍提高。我市还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上岗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全市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设了法制教育课,落实了教学计划、课时、教材与师资。
(三)普治并举。在五年的法治实践中,我们主要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原有的不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正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审查办理。市政府开通了电子政务,实现了政务公开。市政府还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发挥了律师在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中的积极作用。二是突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市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评议制和公示制,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突出村级民主法治管理。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04年5月,东升镇屯子山村被民政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注重实效。为使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我们认真做好服务文章。一是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农村税费改革、土地二轮延包和企业改制、抗击“非典”、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等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二是服务于社会稳定大局。在“四五”普法期间,我们要求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在审判、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案件代理和处理民事纠纷时,结合实际向当事人讲法条、讲法理,让当事人在解决纠纷中受到法制教育。三是服务于基层群众。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联合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手册》,免费发放到广大妇女手中。市委组织部与司法局联合印制了《外出务工党员法律维权手册》,免费寄到外出务工党员手中。我们还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五)形式多样。在“四五”普法期间,我们除采取传统的办培训班、办专栏、上街义务咨询、刷写宣传标语等形式外,还开展了“电力杯”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开展大型的送法下乡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公民的学法用法热情。
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了三个明显增强: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二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依法管理的水平明显增强;三是广大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也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特色不够鲜明,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
根据省、荆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石首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2006年正式启动,2007年至2010年实施,2010年总结验收。
(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和谐石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强化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有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药品食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以及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企业改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及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①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地方依法治理以开展“法治石首”、“法治乡(镇、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地方法治化管理水平;行业依法治理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基层依法治理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到行政权利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③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及审判、检务、警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案件质量检查评议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国家赔偿等制度。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高律师队伍素质,规范和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逐步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体系。④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以“平安石首”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警司联调”机制,依法调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⑤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依法治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照职权,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要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民主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检察院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五五”普法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2、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培养公务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继续完善公务员年度法律学习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不断健全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推进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5、加强农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居民法律素质。着力培养农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其了解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狠抓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纳入各地目标责任管理,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并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2、明确工作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注重考核党政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及乡镇、科局以上党政机关依法办事情况;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会同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政法委负责对政法机关公正司法的监督考评;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建设工作;工商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学法用法;国有资产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督办;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广电、新闻部门负责大众传媒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对特定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3、突出工作重点。“五五”普法期间,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突出重点对象全面普及的基础上,2007年重点抓好依法治校和“法律进学校”工作,2008年重点抓好“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2009年重点抓好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
4、保障措施到位。为确保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司法厅鄂财行发[2006]37号文件的规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0.20元、城区人口每人每年0.4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五五”普法课本保证党政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农村村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手一册。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已进入实施阶段。4月份之前要完成启动工作,包括制定规划、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四五"普法依法治市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动员大会。会议之后,要按照每百名普法对象配备1至2名法制宣讲员的要求,组织“五五”普法骨干培训,成立讲师团。要办好“五五”普法工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全面实施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行政复议法》、《档案法》、《统计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新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7年3月24日石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决定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市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特作决议如下:
一、明确任务,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使全市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要适应公民学法用法的需求,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市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全体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二、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做好全市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决策及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依法参与基层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常识与途径。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创建法制石首为目标,全面推进区域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以创建和谐石首为目标,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乡村等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领导与监督,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规划、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尽力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督促本决议的执行。
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07年3月24日石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敦武为石首市公安局局长;
陈明新为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援农为石首市监察局局长;
阳敦荣为石首市经济局局长;
潘选雄为石首市教育局局长;
易礼明为石首市建设局局长;
李大军为石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世城为石首市民政局局长;
夏光桃为石首市财政局局长;
赵声贵为石首市人事局局长;
周崇典为石首市审计局局长;
雷光波为石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先军为石首市交通局局长;
毕江华为石首市农业局局长;
苏应辉为石首市林业局局长;
毕折冰为石首市水利局局长;
李长清为石首市粮食局局长;
胡昌杰为石首市文化局局长;
刘金玉为石首市卫生局局长;
姚静平为石首市统计局局长;
赵文魁为石首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徐忠德为石首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樊秋云的石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