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鸣主持,副主任肖启群、陈建设、朱忠湘、邢贤发、姜谟声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泽民,市人民法院院长方兆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成于青,市政府办主任朱会平,市财政局局长聂祖美、副局长蔡华,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及乡镇人大、办事处开发区人大联络处负责人和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聂祖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首市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6年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纪君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06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30520万元,比2005年实际完成28000万元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任务21940万元,比2005年实际完成18367万元增加3537万元,增长19.5%;非税收入任务8580万元,比2005年实际完成9633万元减少1053万元,下降10.9%。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剔除中央、省分享收入和列收列支后,市本级可用财力为16274万元,比2005年预算市本级可用财力15067万元,增加1207万元,增长8 %。会议认为,2006年财政预算编制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符合石首实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把保干部教师工资发放,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保社会保障支出,保市重点建设资金需求作为了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的重点。并依据财力可能,适当安排其他有关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改革和经济建设以及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急需处,提高了财政的基本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议指出,尽管我市今年的可用财力有一定的增长,压减了一些列收列支,但财政的刚性支出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矛盾还比较突出,财政收入仍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税收任务增长较快、基数较高,过多地依赖于少数骨干企业的支撑,为全市预算任务的完成带来了较大压力和风险。二是元至四月重点骨干企业利税增长速度下滑,新的工业企业税收亮点不多。三是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难度大,可能会出现短收。
会议要求:1、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强化财源建设,壮大财源收入规模,做大财政“蛋糕”。要加快发展,推进“工业兴市”。要深化企业改革,为中小型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千方百计培植可用财力,加快培植工业税源、骨干税源,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努力培植发展后劲。2、加大征管力度,依法征收,依率计征,防止跑、冒、滴、漏,不流失税收,做到应收尽收。3、要严格执行预算,努力增收节支。坚持用“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规定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努力开源节流,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4、要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管理,按时拨付资金,禁止预算执行中的随意追加,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会议认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性工作。我市在近两年推行部门预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全市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共206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1家。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了“四个基本原则”:即完整、统一性原则;合法、规范性原则;统筹、优先性原则;平衡、稳妥性原则。通过编制部门预算,有利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财力资源合理配置,实行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会议指出,我市部门预算编制从试点到全面铺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在部门预算单位中,有的没有完全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缺乏科学论证,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三是财政各项改革力度仍需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不够彻底。
会议要求:1、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预算管理。2、要建立健全项目支出评估论证制度。3、强化非税收入的监管,提高政府的调控力度。4、完善监督体系,加强财政监督的约束力。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编制与政务公开制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控制支出,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压缩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等非生产性支出。保证工资、保证正常运转、保证社会保障支出。5、严格执行定编定员定额管理,控制、压减财政供养人员的总量。清退临时编外人员,定编与人员经费挂钩;实行小车定编管理,按编配车。6、加强监管。财政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财政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
会议通过了关于石首市200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石首市2006年部门预算的决议;关于接受黄盛东同志辞去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成波关于石首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荆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屈荣红涉嫌贷款诈骗有关情况的汇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和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关于暂停屈荣红人大代表职务并许可司法机关对屈荣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石首市200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6年5月29日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根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授权,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聂祖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首市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聂祖美所作的《关于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作部分调整,市人民政府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石首市2006年部门预算的决议
(2006年5月29日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聂祖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首市2006年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2006年部门预算。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黄盛东同志辞去石首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06年5月29日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根据黄盛东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黄盛东同志辞去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