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在中共石首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肖启群
同志们:
刚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鸣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高陵镇委等4个单位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并对全市2005年度人大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必将对我市人大工作起着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对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是极大的鼓舞。特别是钟鸣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2002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我市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依法履行职权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市乡两级人大一定要认真学习钟鸣同志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下面,结合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省委19号文件、荆州市委15号文件和本次会议精神,我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三个必须坚持”是贯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省委、荆州市委一系列文件的主线,也是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这次会议的核心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搞多党轮流执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中行使职权;坚持走群众路线,就是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三个必须坚持”的核心是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牢牢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人大工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已在宪法和党章中确立。因此,它既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的每一项职能,都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完成党的中心任务,是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的共同责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人大工作岗位上,我们就要在其位,谋其政,从人大的性质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人大职能和党委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三,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制定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市人代会的召开、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程、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决定或批准后再进入法定程序。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传达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及时了解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要针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党内组织生活,统一党员的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中的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制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建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局面的三大目标。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表现在六个方面: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以上六个方面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大制度中处于基础和中心地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依照法定程序选举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法定规则和程序审议、决定事项,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四是根据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五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机关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同时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以上五个方面,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宪法规定的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也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处于基础和中心地位,是国家政权的核心。
第三,人大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和基本途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等国家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这些职权过程中,把党制定的大政方针、提出的立法建议、推荐的重要干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使党的主张同人民的意见、建议统一起来,成为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统一行动,既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又实现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基本途径。
第四,建设和谐社会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与我们从事的人大工作、与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密切相关的。人大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保证宪法法律全面遵守和准确执行的过程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人大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都是党分配的工作,过去不是“二线”,现在不是“二线”,将来也不是“二线”,而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应该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有作为。
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充分正确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在人大工作的每位同志的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每一个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深刻认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所处的地位和肩负的重大责任,进一步提高对人大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不辱历史的使命,不负人民的重托,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央、省、市的相关工作文件中都针对性地就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支持、规范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1、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入口关”,坚持把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选为人大代表。要把代表培训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引导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履职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届期内对市人大代表普遍轮训一次的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中旬在市委党校举办一期人大代表培训班。要建立健全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机制,规范和约束代表行为,切实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积极探索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和接受评议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的建设,对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对一些履职意识差、发挥作用不好的代表和个别违法违纪、群众意见比较大的代表可实行代表劝辞制度,必要时启动罢免代表程序,逐步探索建立代表资格终止机制的有效途径。
2、努力增强代表履职的实效。要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机关的报告、公报和有关材料,建立并坚持开展政情通报会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有关工作委员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调查、检查、视察活动和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与“两院”负责人的述职评议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做好有关议案、报告的审议工作。要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严格规范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程序。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要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不断改进“三查(察)”活动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顺应民心、集中民智、保障民利”;在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要逐步扩大代表的参与比例和参与程序,为代表创造更多的参政议政、履行职责的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
3、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力争做到准确、生动、有效,不断优化代表履职的社会环境。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代表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保证各级人大代表经费的落实。市委文件规定,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平500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平不低于200元,要求分别纳入市、乡财政预算。各乡镇办区财政应予保证。
四、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权,增强监督实效。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如果没有监督,就必然导致公共权力被滥用,就会产生腐败,进而丧失民心,最终导致亡党、亡国。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监督权的行使上,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是责任,不要怕碰硬;“善于”是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要帮忙不添乱。在监督内容上,除了要加强对计划执行和财政预决算等重要工作监督外,还要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行政、司法行为、群众反响大、意见大的方面进行监督。监督的重点主要是不作为和乱作为。在监督手段和方式上,要敢于运用法律赋予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在监督效果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每一项执法检查、调查和视察等,不仅要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更要加强跟踪、反馈,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只要我们真正做到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通过监督维护了人民的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实际上也就是维护了“一府两院”的权威,维护了党的领导,这样的监督是会受到广泛欢迎的。
二是要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必须切实行使好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使本行政区域内的决策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行使重大事项权,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我们实践经验不多,要认真研究,认真规范,把那些关系国计民生,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逐步规范化纳入重大事项决定范围,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更有效。
三是要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为建设和谐石首提供组织保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键在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行使好法定的干部任免权,把好人事任免关,实现好党委的决策和意图。要积极探索和完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国家机关中来。要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完善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工作,提高评议工作的效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五、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扎实有效地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关键在于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的高底,直接关系到常委会能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正确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因此,必须坚持把学习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理论、理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法律水平、政策水平和议事水平。
第二,明确责任,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工作和程序是法定的,不做是失职,不做好也是失职。人大工作成绩是主流,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许多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宏观上看,人大工作主要的问题不是做过头了,而是不够到位;不是越权,而是程度不同的失职。因此,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务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振奋精神,忠于职守,积极工作,认真履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第三,转变作风,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反映人民群众的思想、情绪、意见和呼声。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建立健全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实际,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稳步推进,加强人大的组织建设。要按照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文件要求,根据人大的性质和工作特点,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轻化和专职化的比例。要规范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工作委员会在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做好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扩大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让他们了解实情,接触群众,增长才干。要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和正当的诉求,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保障社会稳定。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省委19号文件、荆州市委15号文件和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为加强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和谐石首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