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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内容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47641次, 编辑日期:2012年11月9日打印】【关闭窗口
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换届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决定临时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依法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大会有关报告、决议、决定和选举事项,认真行使职权,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完成。
3.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的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分别提请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4.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负责答复。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乡镇人民政府或才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部门工作。
6.督促政府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代表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视察。
7.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适时召开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评比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8.办理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9.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积极完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10.指导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法制建设。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 做好主席团的准备工作,决定主席团会议的召开。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根据主席团会议的研究决定,具体筹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了解代表活动情况,帮助指导代表和代表小的活动。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区域内的上级人大代表。
5.了解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向本级人大主席团和政府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组织代表评议政府工作。
6.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7.根据需要列席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会议。
8.组织实施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
9.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任务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0.与上级人大常务委会具体联络,并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大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
乡镇人大副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贯彻本级人民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负责做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会议和人大换届举具体筹备工作,认真拟好会议通知、报告、决议、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负责有关数据统计。3、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收集和整理人民代表大会会期和团会期间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做好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4、上下联系,及时准确地向主席团和代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深入代表和选民调查、了解情况,发现、总结典型,征求、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经常向主席团和上级人大常务会及其办事机构汇报本乡镇开展人大工作的情况和典型。
5、总结经验,搞好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向上级人大刊物和报社撰写搞件,推入人大工作和代表中的各业先进典型。
6、及时收集、整理文书资料,定期组卷归档,保证档案材料齐全,规范适用。
7、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务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制度
1.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主席团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处理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审议、讨论、决定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2. 乡(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乡(镇)长、副乡(镇)长、上级代表、本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主度团会议。
3.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重大问题进,必须由主席团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主席团会议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
4.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研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
(3)讨论研究本乡镇的重大事情,决定是否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工作。
(5)讨论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有关事宜。
5.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
乡(镇)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
1.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要不断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理论和人大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2.主席团成员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次主席团会议都要安排时间进行集中学习。
3.主席团每年组织一次人大工作专题讲座,组织全体成员和全体代表参加,邀请上级人大领导或有关专学授课。
4.主席团成员要定期深入所联系的代表小组进行学习辅导,指导代表小组开展好学习活动。
5.乡镇人大主席要积极创新主席团集中学习的形式和方法,做到讲学、座谈讨论、业务知识讲座、听报告、看录像、外出参观考察形式相结合,每次学习集中解决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乡镇人大主席和乡镇人大办公室要搞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布置学习任务,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严格学习考勤,建立主席团成员个人学习档案。
7.主席团成员要按照主席团的安排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小结。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制度
1.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在闭会期间向人大主席团提交的建议、批评、意见,经人大办公室分类登记后,转交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2.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在部门、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3.严格按规定时限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在收到交办件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直接书面答复代表,并抄报乡镇人大主席团。个别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一时难以答复的,经人大主席团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说明理由,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4.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人大主席团应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和答复。
5.人大主席团可以采取征询、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视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整个办理工作情况,由人大主席团向乡镇人大下一次会议作出报告。
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处理来信来访应遵循的原则:①严格依法办事;②分级负责、归口办理;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2.受理来信来访的范围:
①对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②对人大主席团成员、政府领导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控告;③对人民政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④对司法机关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⑤对本乡政治、经济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⑥由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件;⑦其他信访。3.对代表和群众的来信,乡镇人大办公室要造册登记,由人大主席提出处理意见。需转交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
4.对代表和群众的来访,一般由人大主席接待,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记录。人大主席因事未能接待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并做好记录,再向人大主席汇报。
5.人大主席及人大办公室对来信来访办理情况经常跟踪检查,及时催办和督办,并将处理结果逐件答复给代表和群众。
6.要重视对信访信分析、综合、通过分析,找出一段时期内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群众的要求和呼声,为本级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服务。
7.做好来信来访的协办工作。对一些带有潜伏性、苗头性和倾向性,关系到计会稳定的重大复杂问题,要及进向党委反映,并协助处理,尽快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对久施不决的难点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然后根据情况协调处理。
8.严格保护来信来访人的民主权利,不准将揭发、控告信转给被揭发、被控告人处理,严禁打击报复。对来信来访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利用信访进行诽谤、诬告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查制度
1、视察、检查、调查的内容
(1)宪法、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执行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3)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
(4)乡镇政府对实事工程的承办情况
(5)本乡镇区域内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重要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参加对象:一般为相关系统、相关区域内的人大代表,为提高实际效果,对专业性强的工作可邀请专业人士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在本区域内的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3、视察、检查、调查采取的方式
(1)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介绍
(2)召开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组织代表进行实地视察、检查、调查
4、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将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安排,并精心组织好每次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确保活动成效
5、视察、检查、调查的结果,人大主席团要以书面送交政府。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抓好督办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代表
评议工作制度
1.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以提高人大监督职能,促进政府工作的开展。
2.主席团每年年初制定评议计划,并按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3.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评议,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一年一次,可以结合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考评考绩进行。
4.对部门和单位及驻乡(镇)单位的评议,根据上级人大布置或本乡镇评议计划组织实施。
5.评议前应先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评议通知,督促被评议单位做好充分准备。
6.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达到以评议促进政府及部站工作的目的。
7.评议结束后,应及时将评议情况与政府部门见面,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及时检查和督促被评议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人大代表职责
1.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3.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
4.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
5.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
6.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7.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8.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主要方式,每位代表应按编组积极参加小组活动。
2.代表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由本小组代表民主推选,负责组织开展本小组代表活动。
3.代表小组要紧紧围绕乡镇人大年初安排的活动内容开展活动。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了解各级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3) 开展视察活动,进行调查研究;
(4)走访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和要求,并向乡镇人大反映;
(5)为选民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6)交流活动情况和经验。
4.代表小组采取小组学习、视察和调查、走访接待选民等形式开展。
一是组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的建议、批评及意辫,经梳理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是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宣传人大法律法规,接待人民群众,及反映群众的诉求。
三是组织开展“代表述职曰”活动。广泛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增强表接受选民监督意识,促进代表切实履行职责。
四是扎实开展代表“争先创优”活动。以“五好”内容(学习宣传好、遵纪守法好、依法履职好、先富帮困好、文明新风好)为目标,扎实开展代表“五个一”活动(读一本好书,提一条好建议,带一个好项目,帮一户选民,做一次调研),争当先进代表活动小组,积极开展评选优秀代表活动。
五是组织开展“一议三查(察)”活动。围绕乡镇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围绕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代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查活动。
六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及意见工作。以月报督办制、当面答复会、心会等为途径,不断探索和创新办理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5.代表活动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
6.代表活动小组应健全各类台账,建好“六簿一册”
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1.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活动小组小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利用人代会召开前夕,集中对全体代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年中组织一次人大工作专题讲座,邀请上级人大领导或有关专家前来授课。代表小组全年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要不少于2次。
3.人大代表在参加学习的同时,要抓好自学,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报刊、电视、网络、资料等载体学习。
4.人大代表在学习培训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撰写心得体会次少于2篇。
5.代表小组要搞好学习培误码的组织工作,为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搞好服务,提有关学习培训资米。组织代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引导代表积极参加讨论发言。年底要将代表小组及代表学习培训活动进行汇总,报乡镇人大办公室。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代表必须对本选区先民负责,必须与本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
2.代表联系选民应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人代会、主席团会议精神,听取选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反映。
3.代表联系本选区选民全年不少于20人次,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4.代表可根据执行职务的需要召开选民座谈会。
5.代表联系选民应做好记录,并建立联系选民记录薄。
6.选民向代表反映的重要意见,代表必须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
7.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汇报履行职务的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
8.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年终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总结交流。
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1.年度,人大代表要向选民进行公开述职,接受选民评议。
2.述职评议工作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参加会议的选区选民人数以20—40人为宜。
3.述职评议的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
人大代表围绕自身建设、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情况、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情况、联系选民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发挥好代表作用等内容写发面述职报告,并在述职前一周向选民公示,接受选民监督。
(2)召开述职大会。
联系代表小组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负责组织召开由人大代表选区的选民代表参加的公开述职大会,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代表公开述职,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选民意见,现场答复选民提出的问题。
(3)民主测评。
人大代表述职、选民发表评议意见之后,选民代表就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内容,结合实际,对人大代表本年度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4.注重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将作为代表奖惩的重要依据。
5.认真做好述职评议各项资米的收集整理工作。
人大代表活动考勤制度
1.代表参加会议及活动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做到按时参加会议、学习和活动,有事请假,不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2.代表参加本级人代会,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在会议如开五日前,身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申请,由人大主席批准。
3.乡人大办公室及各代表活动小组要建立考勤簿,对代表参加人大主席团及代表小组各项会议及有关活动情况全面进行登记。
4.每年都要向全体代表通报考勤情况。
5.代表凡两次无帮不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凡三次无故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或人大主席团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的,视其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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