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做到不泄密、不失密、不传密。二、认真做好档案文件、资料的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的确定。
三、对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档案人员要收集齐全,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四、查阅、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本机关查阅、复印秘密档案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销毁秘密档案资料,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同意签章,由两人以上销毁并造册登记。
六、发现秘密档案资料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查追,根据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