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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档案保密制度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3722次, 编辑日期:2005年11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一、档案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做到不泄密、不失密、不传密。

二、认真做好档案文件、资料的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的确定。

三、对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档案人员要收集齐全,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四、查阅、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本机关查阅、复印秘密档案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销毁秘密档案资料,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同意签章,由两人以上销毁并造册登记。

六、发现秘密档案资料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查追,根据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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