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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学习制度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3014次, 编辑日期:2005年11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1、按照江总书记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机关开展“两学”活动,即学法律、学电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学习电脑知识和经济、科技知识,以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3、每周三、四、五的下午为学习时间,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原则上周三下午为学法律时间,周四下午为机关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时间,周五下午和周六为学电脑时间。学电脑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统一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

4、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参加学习,每次学习要有考勤记载,学习期间要集中精力听课,做好学习笔记。必要时,对所学内容要进行测试,并将学习考勤和测试成绩,作为机关述职考评的内容之一。

5、机关除离退休人员外,成立二个学习小组。学习采取集中学、分组学和自学等多种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学议结合,学用结合,讲求实效。

6、学习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要突出重点,并且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

7、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通过学习,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工作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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