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主任会议纪要、人大工作简报,负责校对、编印、分发工作;记载和撰写人大常委会大事记。
3、负责文件、传真的收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销毁;印章、机关档案的保管、使用和保密工作。
4、打印各种文件、材料,并负责分发;分发上级人大常委会公报。
5、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编制等统计、年报工作。
6、做好上传下达、通讯联络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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