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兆 新 同 志 简 介
方兆新,男,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汉族,湖北洪湖市人,大学学历。一九八一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八五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石首市委委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1.09—1982.03 洪湖县百货公司工作;
1982.03—1985.09 洪湖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5.09—1990.10 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刑一庭工作);
1990.10—1996.04 荆州地区(荆沙市、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1993年5月明确为正局级,1993年5月至1995年10月下派公安县埠河镇挂职任副镇长);
1996.04—2003.12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999年9月任副县级审判员);
2003.12—2004.01 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4.02— 石首市委委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01— 石首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法院院长。
聂 祖 美 同 志 简 介
聂祖美,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汉族,湖北公安县人,大学学历。一九八一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石首市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1.09—1992.04 石首县(市)气象局工作员、副科长、科长;
1992.04—1997.02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员、政工科副科长、法制科科长;
1997.02—1999.03 石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1999.03—2002.01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2.01—2006.01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2006.01—2006.11 石首市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11—2007.01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2006年12月当选为市委委员);
2007.01— 石首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