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政府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草案)》
1月12日,我市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斌、肖生娥、王冰清、张荣安、曾荣、李晓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健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方案(草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起草说明显示,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市政府拟定在原有禁燃禁放政策基础上,科学合理将燃放烟花爆竹改“禁”为“限”,更好继承和发扬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千年民俗,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草案)》(记者: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