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6月26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汤玉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到高陵、团山等6个乡镇农机作业现场、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4家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市农机局安全监理站、农机化技术学校、推广站“一站式”服务等地,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化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把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落实补贴政策,推广先进产品,促进机械化发展,全市农机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6年底,全市有农用运输机械2023台、耕整机械21705台、机动插秧机603台、收获机械1994台、植保机械15990台、排灌机械9787台、加工机械6167台,农机总动力达到54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2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普及,大幅度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农机化促进法》宣传贯彻不断深入。自《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农机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专栏、信息网络等媒体,采取召开新技术新机具应用现场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大对农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同时,利用春耕夏耘秋收等农时季节,通过印发农机宣传资料、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了广大干部群众和农民朋友知法、懂法、守法的渠道,增强了社会大众的农机化法律意识,为我市农机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农机推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首先是示范引路。2012年至2016年,全市累计创建各类农机化示范基地100余处,召开各类农机推广现场会50多次(场),让广大群众现场观摩、直观感受,亲自体验新技术新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巨大作用。通过采取试验演示、典型示范等措施,着力推广先进实用、高性能、节能环保的新型农机装备和技术,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植保、北斗导航技术、新型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装备、秸杆综合利用机具等先进适用的新机具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其次是政策引导。通过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激发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自2005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累计向上争取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566万元,补贴农户13709户,共补贴各类机具19603台(套)。通过购机补贴政策引导,淘汰了一批技术含量低、效率不高、节能环保差的低端农机产品,促进了新型农机具的普及应用。再次是提高农机信息化应用水平。利用“农机通”“农机微信”等平台,基本实现了农机生产、经销、管理、服务等信息全方位共享对接,逐步解决“我的地谁来种?”“我给谁种地”的问题。
(三)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大田农机作业应用普及。2012年以来,我市以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为方向,重点推广机械化耕整、播种及收获技术。目前,全市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3个,油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16个。2016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达50.7万亩,耕种收机械化作业率达85.79%;油菜种植面积达44.5万亩,耕种收机械化作业率达72.7%。二是农机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拓展。目前,我市现有登记注册的农机合作社93家,有的合作社组织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辐射带动性好。比如:东齐农机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10多人,拥有各类农机具121台(套),2016年机械化作业面积达28000多亩,服务区域涉及我市东升、高陵、高基庙以及湖南郴州、湘潭,广东清远、普宁等地。这些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在引导农机户自用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推动农机社会化有偿服务作业由盲目流动向合同约定方向转变,由只提供收获服务向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延伸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机作业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各种培训活动,农机手田间作业速度加快,作业精度和质量有明显提升;大部分农机手通过对机械性能的掌握,能就地处理一些简单故障,作业安全得到一定的保障。四是机械化在农业各个领域的应用得到拓展。水产、畜牧、林业,特别是在农产品初级加工方面获得了良性发展,自动化的饲料加工设备、养殖设备、运输、清洗、分装、烘干设备等为农业生产和加工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农机监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平安创建为抓手,以农机作业安全、农机市场安全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回教育培训讲座活动,发放农机安全操作手册15000余份。二是强化安全检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近几年来,开展农机执法检查600余次,查处违规操作230多起。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市农机局每年都联合市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农机打假“百日行动”、农机产品市场整治等活动,对坑农害农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农民机手合法权益。四是强化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2016年4月全省农机安全生产现场会在我市桃花山镇召开。全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基地1个、“平安农机”示范镇7个、“平安农机”示范村1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2000户。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市农机安全事故率稳控在1.5‰的安全考核红线内。2012年石首市被国家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贯彻执行《农机化促进法》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农机化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全市农业机械化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全社会对农机化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有较大差距;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缺乏更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措施保障,投入相对不足,以致我市机械化率还不是很高,引进和示范推广新技术新机具的力度还有欠缺。要让农业机械化成为我市全面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力推进器,农业化发展的社会支持力度还需加大。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23%,但其他农作物及林、牧、渔等其他行业,特别是在农产品初级加工上机械化水平还不够,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农业机械在耕、种、管、收等环节发展还不同步,传统机具较多,复合型机具、节能环保型机具较少。引导和扶持农机企业发展转型升级力度还不够。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机耕道路、农机服务点、农机具库棚等基础设施不配套,“有机无处走,机坏无处修,机闲无处放”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数量少、规模小,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据调查反映,我市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93家,但真正规范运行、发挥作用的还不多。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滞后,培训、维修、中介等信息服务与农机化实际需求跟不上,服务方式单一,直接影响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四)农机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加大。由于农业机械数量急剧增加,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力量不够,安全监理手段和方式相对滞后,效率不高;一些老旧的、超期使用的、应报废却改装使用的农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五)农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市农机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核定编制57个,在编在岗人员平均年龄近50岁,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严重老化。二是专业人才少。多年来没有招录专业技术人员,经过考试培训的专业人员占比少,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机技术指导、推广等工作开展。
三、几点建议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标志,贯彻执行《农机化促进法》对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大意义。为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法律宣传,不断提高认识。市政府及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促进法》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的自觉性积极性。要正确引导全市各级干部、相关部门、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化在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土壤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对农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市政府要将农机化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促使先进适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全面应用到农业生产和加工的全产业链,促进农机服务走向高度组织化和社会化,促进农机企业转型发展,变生产要素驱动为创新驱动。
(三)加快产品研发,加大推广力度。要鼓励农机部门、农机生产企业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名品牌企业联合协作,面向市场,加快研发生产高性能、应用广泛、有核心技术的机械产品,加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力度,引进和示范推广适合我市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机械。要积极创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农机新技术示范典型,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推动农机化向全程、全面和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农机化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四)优化农机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培育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把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作为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采取有效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不断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合作组织领头人创业创新能力建设,通过专业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途径,推动农机合作社创新组织方式、经营方式、服务方式,鼓励引导探索“机农合一”新机制,支持农机合作社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共建,采取联耕联种、代耕代种、土地流转、维修、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合作共赢。引导家庭农场合理配置农机具,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实现自我服务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
(五)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农机田间作业环境,加强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机下田作业提供良好的通行保障。二是完善农业机械培训、考试专用场地建设,提高农机手掌握、使用机械的技能和安全性。三是建设功能完备的农机市场,引入更多销售经营农机具和维修服务的市场主体,为广大农民购买、维修及零部件更换提供便捷服务。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市政府要重视农机队伍建设,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市农机部门存在的人员断层、专业人才少等问题。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特别是农机产品研发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和安全监理人才,通过培养和引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农机事业队伍。要强化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改善监理装备水平,改进监理服务方式,依法加大对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报废更新等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