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2022 年 7 月 26 日在石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 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2 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石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2022 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 2135 件 ( 含旧存 183件),审执结案件 1605 件,结案率 75.2%。审判态势稳中向好,收结案数呈现双增幅,裁判文书应上尽上,上网率达 106.7%,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不含破产)消化至 2 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连续三年保持 100%。
一、以服务大局为关键,助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牵头推动《石首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制定实施,有效发挥联动效应,着力解决破产审判中的机制性问题。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涉企诉讼建立健全 5 项工作机制,聚集工作合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获批知识产权审理管辖权后,组建审判团队,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 20 件。
(二)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权利和实体利益。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发展的司法干预,上半年受理各类涉企纠纷 421 件。年初妥善处理某建筑劳务公司诉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该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因被告拖欠工程款申请冻结被告公司基本户,涉及标的 200 余万元,承办法官认真落实评估制度,研判被告公司欠款原因和还款能力,考虑临近农历春节被告公司需向员工发放工资奖金,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促成双方企业达成分 3 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坚持问题导向、质量至上,整治顽瘴痼疾,全面倒查近三年涉企案件 1903 件,强化主体意识,倒逼履责常态化。
(三)有力参与中心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协助申领“雨露计划”补助 0.9 万元,产业奖补约 1.5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 14人。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百名政法干警进百企”活动,20 名资深法官走访对口企业征求意见建议60 余次。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干警下沉隔离酒店、高基庙镇道人桥卡口开展防控值守。围绕民法典宣传周、“养老防诈”等主题进行深度策划,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下沉至村(居),走进市农商行进行法治授课,积极履职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0 余次。
二、以依法履职为根本,积极回应高品质需求
(一)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21 件,审结 89 件。严厉打击涉毒品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半年审结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案件 11 件。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组织他人偷越国 ( 边 ) 境罪 9 件。被告人袁某注册微信账号假扮女性以“谈朋友”为诱饵骗取被害人 29 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严厉惩治侵犯个人信息等新型违法犯罪,被告人袁某、陈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向他人出售获利 1.7 万、1.973 万,被告人毛某违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1万条,三被告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刑罚。
(二)查明事实化解纠纷。共受理民事案件1279 件,审结 985 件。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调判结合稳妥处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纠纷 283 件,推动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12 件,确保弱有所扶、劳有所得。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26件。高度关注事关群众生活的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等热点问题,审结医患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案件 23 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112 件。4 月,经法官多次调解,帮助高基庙镇吴某拿回拖欠近二十年的人身损害赔偿。
(三)督促履职助推法治。共受理行政案件17 件,审结 9 件。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原告刘某等 3 人不服被告石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措施案。该案受理后,法官多次走访调查,研判认为支持原告诉求的证据不足,因涉案房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且案件中违法事实确实存在,通过沟通协调,最终判令被告对城区道路的临时占用设施(涉案房屋围挡)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梳理上年度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形成《石首法院 2021 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对行政机关在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普遍性、类型化问题进行总结研究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主动作为保护生态。落实全省法院系统“1+5+10+N”生态环境审判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职能作用,进一步探索“惩罚+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与市检察院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挂牌司法保护基地,邀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李广兵副教授在麋鹿保护区为法检干警、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湿地保护法》专题讲座,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广泛宣传,凝聚保护 特色生态环境合力。
三、以强基固本为导向,努力推动高效能治理
(一)深化执行综合治理。共受理执行案件718 件,执结 522 件,执结到位标的约 1.3 亿元。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体系建设,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签订司法查控合作协议,加大财产网络查控力度。紧盯核心指标提质增效,对流程节点点实时提醒,
结案情况周通报、周督办;保持失信惩戒高压态势,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222 人次、限制高消费 225 人次;加大对涉民生及 10 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对涉党政人员案件逐案通报所在单位,用好用足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受上海疫情影响,执行法官多
次通过网络、电话途径联系某执行案件申请被执行人上海某公司负责人,通过释法析理助其转变观念,并督促其解封后第一时间履行还款义务 50
余万元。
(二)深化人民法庭建设。深入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机制,明确建设重点,建立完善“6 个中心法庭+ 9 个巡回审判点+ 1个法官工作室”法庭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审判便民全覆盖。坚持“一庭一策”,创新“一庭一品”,结合法庭所在辖区重点工作,深入打造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 5 个乡村示范法庭和 1 个城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法庭。加大人力、智力、物力支持,建立党组成员对口联系机制,围绕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帮助争取地方党委领导、理清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
(三)深化诉讼服务质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一站式”建设。面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充分借助司法智能载体的“非接触”优势化解矛盾,上半年网上开庭 61 件,线上成功调解 578 件。全面畅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摆放涉企案件立案流程图,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智能化方式 , 上半年网上受理涉企诉讼 262 件,涉企案件网上立案率达74.4%。持续传递司法温暖,为符合条件的 4 名当事人缓交、免交诉讼费约 3.9 万元。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健全“法院 + 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诉前委派调解化解劳资纠纷 3 件。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高素质队伍
(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抓好干警政治忠诚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周五固定学习日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在了解大局、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坚持“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对经上级法院督察、本院及干警个人自查发现的 27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打造整体谋划、项目化推进、节点式落实的工作模式,发挥机关纪委作用,由一名纪检工作经验丰富的院领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配强支部纪委委员,整合督察部门力量,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年度重点工作督办,提高干警工作执行力。健全党组“1+3”巡察制度,深入整改拉练反馈问题。
(三)把能力建设融入日常。大力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围绕把握大局、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社会沟通等方面,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评比,提升干警能力。充分发挥“工团妇”组织作用,重启“菜籽团”法官沙龙,为干警提供探讨案例、学习交流的平台,目前已经开展活动 4 期,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辩论赛 1 期,取得较好成效。2022 年我院有 2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 2022 年度案例》。
2022 年来,我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及政法委汇报,对市委常委会的决议,认真研究贯彻,确保落实到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重点工作简报,配合市
人大常委会做好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调研。切实引入检察监督,贯彻落实荆州市检、荆州中院《关于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协作配合若干工作机制的指引》,邀请市检察院参与发改指案件评查49 件。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案件审判执
行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少数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与新形势任务要求相比还有不足;现有硬件配套设施与审判工作需要相比已经不能适应。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解决。
下一阶段,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出的新阶段新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抓好“五大建设”,努力完成聚力求极致、作贡献,走在全市前列目标,为石首建设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