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和措施;负责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交办和组织督办等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驻我市的省、荆州市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负责组织代表开展有关的视察、考察和小组活动;负责我市选出的荆州市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和市人大代表的补选、增选的具体事宜,负责市人大代表培训、资格审查的服务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指导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以及任后监督等人事任免事项的服务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