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后,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在中山街北端14号原县政府院内办公。1984年3月,办公室内设秘书科、咨询联络科、法律监督科,定编18个(1985年定编21个)。1985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工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财工委)、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教工委),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简称代工委),各工委主任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1986年3月撤销代工委,石编〔1986〕21号将法工委、财工委、教工委定为正科级机构。1987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独立,人大常委会机关搬迁至界山口绣林大道2号办公,办公室增设行政科,定编27个。1988年8月根据石编〔1988〕131号增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定编30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工勤编制5个。1989年4月石编〔1989〕36号将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简称代工委)。1990年7月石编办〔1990〕21号,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增设信访科。1992年4月石机编〔1992〕51号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1999年9月石机编〔1999〕28号,同意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农工委下同)。2002年3月市直机构改革,石机编〔2002〕46号批准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财工委、法工委、教工委、农工委、代工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在保留秘书科、行政科、信访科的基础上,增设老干科,定编28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工勤编制6个,老干编制1个。2005年石机编〔2005〕19号将信访科改为信访室。2008年3月4日石机编〔2008〕5号增设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2008年3月4日石机编〔2008〕4号明确办公室信访室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2012年12月石机编〔2012〕22号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核定领导职数2名(主任、副主任各1名);另设立“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与“教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将“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明确为正科级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挂牌,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信访室主任(正科级)。2013年8月石机编〔2013〕10号将“法制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其他不变。2017年12月,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40 号)及《中共石首市委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决定设立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撤销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其他不变。2019年11月29日,根据《中共石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的批复》(石编文[2019]68号),同意成立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其他不变。2020年4月9日,根据《中共荆州市委编办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市、区)人大机关机构设置建议的函》(荆编办函[2020]3号),增设“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