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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40133次, 编辑日期:2015年8月6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元月14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诉讼职能,积极推进“平安石首”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6件18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32件166人(含追捕2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9件283人,提起公诉137件202人,不起诉11件24人,移送荆州市院审查起诉6件18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天网”、“春雷”等专项行动,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电信诈骗等涉众性侵财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共批捕上述案件79件119人,提起公诉101件155人,推动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二)依法运用宽缓刑事政策。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推动刑事和解,减少社会对抗。共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捕16人,不起诉22人,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0人,促进刑事和解6件。认真贯彻高检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加强和规范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依法对2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跟踪帮教。
(三)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优化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完善“七合一”、“六整合”、检察长接待日和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共受理信访案件60件,接待群众来访220人次。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成功息诉息访重大信访案件3件,有效防止了矛盾积累和涉法上访。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所办理的463件案件制定风险评估预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我院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二、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坚持正本清源、惩防并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1人。其中,根据省院、荆州市院部署,我院抽调17名干警,参与省院“8.15”专案,立办案件18件19人。立办了武汉大桥集团董事长王某,河南省政协委员、中银联合投资公司董事长王某,孝感市孝南区人大代表、天石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贿赂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加大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立办贪污贿赂案件3件4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公职人员树立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组建预防宣传队,在市国土局、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8次,近千名干部职工接受了法制教育。组织市房管局、市公路局等单位开展廉政文化书画比赛、“随手拍”影视作品和反腐文学作品征集等活动,并挑选出作品,在石首电视台和市城区公共场所广告位滚动播放。依托与市纪委共建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整合教育资源,有12批500多人接受了警示教育。参与荆州市公务人员“两个意识”警示教育宣讲团,在市委党校为市直单位和各乡镇办负责人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根据我院查办的真实案例改编拍摄的微电影《再也不能那样活》,在全市各机关、乡镇播放,丰富了警示教育形式,强化了警示教育效果。
三、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司法活动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制权威。
(一)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不当立案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监督撤案22件,以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3件5人。加大追捕追诉力度,共追捕21人,追诉漏罪(犯)14人次。针对办案中出现的超期羁押、违法取证、办案违时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12人。
(二)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和深化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制度,认真履行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责。共开展法律监督调查4件,提请刑事抗诉3件,已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提出量刑建议108件,被采纳率达90%以上。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深化完善以裁判结果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0件,息诉缠访案件2件。
(三)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和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共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30次,调教在押人员70人次,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书》16份。开展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清理、监外服刑人员监督检查等专项活动,对46名处于脱管状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监督监管机关落实管控措施,对2名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监督执行机关予以收监,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四、围绕市委部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和落实服务措施。
(一)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进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办案力度,共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集资诈骗、挪用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12件14人,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介入市人民医院、车站搬迁和陈家湖公园建设等重点工程,强化项目审批、招投标、决算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展到所有公共资金使用领域,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6件,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院、荆州市院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按照市委关于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部署,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增强检企交流、检企互动。院党组多次到湖北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问计问需于企业,帮助解决有关问题,支持企业发展。在市金平工业园区设立检察服务室,作为检企联动平台,直接服务园区企业。
(三)坚持检力下沉保障民生。按照荆州市院的部署,我院在乡镇和社区设立检察服务站20个,其中乡镇、社区各10个,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参与打击“涉黄涉赌违法活动”、“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了杨某等23名被告人电信诈骗案,批捕了伍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集资诈骗案等社会关注的案件。
五、立足强本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省、荆州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一)切实加强思想作风与检察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将检察职业作为事业,争做合格检察官。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范,倡导民主决策,坚持廉洁从检。精心打造“检察文化长廊”、创办《检察读写悟》、开通“双微平台”、举办《道德讲堂》,着力培养干警“厚德崇法、笃学求是”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不断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
(二)深入推进素质能力建设。统筹抓好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6期,培训人员70余人次,5人在上级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中获奖,2人通过司法考试。制定《青年干警任用选拔管理办法》,为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搭建平台。通过选拔和遴选,有5名青年干警走上了院中层正职岗位,2名干警被遴选到上级检察院工作。围绕新型检察院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热点开展课题研究与论证,协助荆州市院在我市召开第四届检察理论研讨会,我院有4篇论文获奖,其中1篇被高检院转发。
(三)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省院、荆州市院“4+3”办案模式、“十五个严格”、“四十二条办案须知”等规定,制定和完善《案件管理实施办法》、《案件质量考核规定》等制度,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考核。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一案三卡”制度,认真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检查和案件回访考察活动,推动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投资近百万元,对检察专网进行升级改造,确保业务应用软件全面运行,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动态监控。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因参与省院“8.15”专案组,导致办案力量严重不足,影响了对本地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招录的年轻干警流失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梯级建设,检察官断档现象依然突出。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以“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涉农惠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二、注重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努力营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注重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干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省委和省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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