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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48816次, 编辑日期:2018年1月10日打印】【关闭窗口

     

19811月,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后,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在中山街北端14号原县政府院内办公。19843月,办公室内设秘书科、咨询联络科、法律监督科,定编18个(1985年定编21个)。19852月,根据工作需要,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工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财工委)、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教工委),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简称代工委),各工委主任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19863月撤销代工委,石编〔198621号将法工委、财工委、教工委定为正科级机构。19872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独立,人大常委会机关搬迁至界山口绣林大道2号办公,办公室增设行政科,定编27个。19888月根据石编〔1988131号增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定编30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工勤编制5个。19894月石编〔198936号将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简称代工委)。19907月石编办〔199021号,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增设信访科。19924月石机编〔199251号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19999月石机编〔199928号,同意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农工委下同)。20023月市直机构改革,石机编〔200246号批准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财工委、法工委、教工委、农工委、代工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在保留秘书科、行政科、信访科的基础上,增设老干科,定编28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工勤编制6个,老干编制1个。2005年石机编〔200519号将信访科改为信访室。200834日石机编〔20085号增设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200834日石机编〔20084号明确办公室信访室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11副。201212月石机编〔201222号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核定领导职数2名(主任、副主任各1名);另设立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与教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将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明确为正科级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挂牌,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信访室主任(正科级)。20138月石机编〔201310号将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其他不变。201712月,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40 号)及《中共石首市委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决定设立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撤销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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