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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43949次, 编辑日期:2005年12月16日打印】【关闭窗口

——2005年1月19日在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忠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办案为主要手段,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我们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密切协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1件143人,依法批准逮捕89件14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87件139人,提起公诉65件95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9件18人。

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治安形势,我们坚决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采取适时介入侦查,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加强内外协作等措施,加快办案节奏,保证办案质量,“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全年共批捕这类犯罪嫌疑人76人,起诉49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8人。5月份,我市城区发生一起入室杀死两人、伤一人的恶性案件后,我院刑检部门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在短时间内将凶手付秋平擒获,使案件顺利侦结,社会反响很好。与此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年共依法批捕非法经营、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提起公诉6件8人。

坚持打防结合,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坚持和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面落实了控申工作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理检察环节的涉法涉诉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7件次,全部依法处理。其中,处理集体访、告急访和老上访户11件次。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兼职工作,加强教育、感化、挽救犯罪青少年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工作。主动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解决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我们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稳中求深、准中求好”的目标,调整工作思路,运用侦查谋略,不断提高侦查取证的水平和能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23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45.5%和91.7%,其中贪污案13件20人,受贿案1件1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春季办案战役”、“秋季办案战役”等专项行动,重点查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危害国企改革、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14件21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7件,副科级干部3人;“三机关一部门”案件7件11人,国有企业和农村基层案件5件8人。办案中,院党组成员身体力行,靠前指挥,在案件的初查、侦查、批捕、起诉等阶段,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参与办案。办案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4月份,我们在对某单位被调取的帐务进行审查时,发现市国土资源局新厂分局原部分工作人员有贪污嫌疑,遂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制定侦查方案,在短时间内一举侦破了以该分局原局长陈春明为首的4人贪污公款7万余元的犯罪窝案。在此期间,我们还组织力量对市水利局副局长、上津湖泵站副指挥长王礼刚等人贪污25万元案件进行了查处。此外,我们还查办了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监理黄为华、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公司职工杨继承等人在我市长江干堤施工中虚抛石方,伪造方单,贪污国家专项建设资金22万余元案;市河道管理局荆江建设管理所会计王洪涉嫌贪污水利建设资金12万余元案;原市物资贸易中心业务科长尹卫东等人涉嫌贪污公款23万余元案等一批大案。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按照上级要求,我们重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并以此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采取加强领导,提高工作要求和标准,密切与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联系等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年共立案查办此类案件2件2人,与上年相比上升100%。市大垸镇林业干事孙贤贵滥用职权,致使他人违法砍伐林木,造成林业资源重大损失的案件被依法查处。

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安全意识、人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使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一是推行案件质量目标管理。年初,检察长与分管副检察长签订了《2004年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副检察长与自侦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04年自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办案工作细化成有数量、有质量、有可比度的具体岗位责任。

明确规定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自侦部门负责人在案件质量方面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强化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在案件的初查阶段,我们要求办案人员制订详尽的初查提纲,充分估计初查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以立案标准来收集证据。在侦查阶段,要求在千方百计收集直接证据的同时,还要注重全面收集间接证据,串成铁证,办成铁案。三是实行“两个延伸”和“三个共同把关”。即刑检部门对自侦案件的审查工作向前延伸到侦查阶段,自侦部门的工作往后延伸到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并对自侦案件的立案、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三个环节,实行由自侦、侦查监督、公诉三个部门共同把关。所立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均达100%,到目前为止,已作有罪判决9件,没有无罪判决。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从监督违反诉讼程序入手,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7人,提请公诉后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件4人。5月份,我们在审查一起抢劫案时,发现市东升镇长堤寺村村民万明于1999年6月9日晚在市城区,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现金140元,遂通知侦查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被告人万明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侦查活动监督中,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为重点,依法追捕11人,追诉1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15人。同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次。

加强审判监督。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围绕效率和质量,突出监督重点,讲究监督方法,采取建立“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点”、加强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措施,提高抗诉质量。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22件,立案审查9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6件,法院改判1件,抗诉后经法院调解2件,发检察建议1件,调解息诉13件。申诉人陶志高、陶荣飞因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经我院审查,发现原审判决中司法会计鉴定程序不合法,且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明显有失公正。经我院提请抗诉,4月5日,此案被法院依法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出庭支持公诉54件次,提出庭审口头纠正意见8次。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通过推行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增强监督的及时性和实效性,维护了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全年共调教各类人犯40人次,纠正违法情形12人次,进行安全检查16人次,接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15人次,消除隐患7起,纠正超期羁押6人。

加强对自身诉讼活动的监督。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刑罚执行活动大检查,处理检察环节的涉法上访问题,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等7个专项行动,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违法等问题,加大了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及时整改,专项行动收到了实效。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告知卡、自律卡、回访卡)制度,并将其延伸至案件的初查阶段,对干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已步入规范化轨道,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力度得到了加强。

四、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我们坚持把服务“工业兴市”战略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不断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增强大局意识,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服务措施,扎扎实实为企业办实事。我们制定了《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树立服务理念,加大服务力度,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服务我市“工业兴市”战略和小康社会建设的16条意见。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要求严格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手段,努力为我市“工业兴市”战略和小康社会建设服务。我们还制定了《办案纪律十不准》,规定在办案中,要讲究侦查方式,决不做有影响企业发展的事情,在办理国有困难企业和农村基层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所追缴的款物一律全额返还发案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成立了由市委领导牵头、市直26家行政执法单位参与的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9月份,市委向全市转发了《石首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为我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市编委批准,我们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科,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在市金融、税务系统开展系统预防,并与市国税局、地税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通报和协查制度。先后在市教育、税务、金融等部门上法制教育课5场次,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0份,帮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30余条。我们还于4月份在市城区及部分乡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主题为“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人民群众支持”的预防宣传活动。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关键位置,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坚持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多管齐下,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深入地开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公正执法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学习任长霞先进事迹等专题教育活动,重点抓好现代司法理念和检察制度的学习,结合执法实践,深入查摆剖析自身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扎实进行整改,促使干警确立
服务大局的执法思想,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所担负的重要使命,树立公平、正义、平等、效率等现代司法理念,增强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观念,强化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带头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同时,坚持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检风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十六大关于形成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教育干警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增强重视学习、提高素质的自觉性。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采取举办学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党组专题辅导、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检察官法》,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制订教育方案,出台奖励规定,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和全国司法考试,有11名干警在本年度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我们按规定给予了奖励,还有6名干警正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坚持“上输”培训,不断更新干警的业务知识,拓宽工作视野。先后选派3批15名干警到省人民检察院、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案例评析、专题讲座、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干警的实战技能和执法水平。

狠抓制度建设,构建严格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工作。修订和完善院《干警守则》,并装订成册,发至每名干警手中,作为干警的行为准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能力。加强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职责清晰、程序规范、公正高效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检察业务工作的特点、规律,探索实行以量化管理、动态考核为核心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每人所做工作科学测算为相应的分值作为考核依据,做到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硬帐。考核机制以量化为基础,引入公开、客观、动态等科学观念,解决了机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干多干少差不多”的问题,有效地激发了干警多干工作、干好工作的热情,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2004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能力还不强;诉讼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还缺少针对性措施;检察专业人员匮乏,干警年龄结构趋于老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我市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一年里,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此,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依法快捕快诉,努力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按照侦查理念法治化、手段科技化、过程规范化的要求,推进依法独立办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系统预防,深化调研预防,健全预防网络,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

三、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纠正执法违法、司法不公为重点,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同时,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良好的检察职业形象。

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针对性,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

本次大会的决议,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法治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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