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3日在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永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过去五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推进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577件894人,依法批准逮捕505件763 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500件744人,提起公诉384件582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2件58人。
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适时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针对各个时期突出的治安问题,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禁毒、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等专项行动和专项斗争,不断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我们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投入,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坚持“稳、准、狠”,改进办案方式,加快办案节奏,增强打击合力,确保了办案质量。“严打”期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2件339人,提起公诉182件279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2件12人,狠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15人,提起公诉6件9人。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五年共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55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和老上访户62件次;配合有关部门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坚持向中小学校派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二)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办案行为,排除干扰阻力,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0件14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00件117人。重点查办了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7件28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13人。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42件,其中50万元以上的3件。如查处了原市人民大垸乡党委书记孙荣华受贿案,原市民政局局长李龙锦受贿案,原市财政局局长高庆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原市联谊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常文受贿、侵占案,原市建设银行副行长张云逸挪用公款案,原市新华书店经理熊兆安贪污案,原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出纳魏芳挪用公款80余万元案,原市荆州钢厂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万守清、出纳龙建国挪用公款100余万元案等大要案。同时,依法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和农村基层组织等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为国有困境企业和村(居)委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对追缴的款物,全额返还给涉案单位。
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0件24人,其中玩忽职守案9件10人,滥用职权案7件7人,徇私舞弊案3件5人,私放在押人员案1件2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立案查办了原市粮食局局长李贻波玩忽职守案,原市财政局纪委书记谭德林玩忽职守案,原市公安局笔架派出所所长郭平、副所长王道平私放在押人员案等一批渎职犯罪大要案。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我们不断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预防网络建设。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与市人行、国税局、地税局成立预防金融、税务系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与市水产局、烟草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系统预防。先后在市金融、税务系统开展预防工作,帮助清理和制订规章制度20余项。三是加强对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堵塞犯罪漏洞。五年来,共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6件,均被采纳。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同时,结合举报宣传,采取办宣传专栏、图片文字展、播放录像等形式,宣传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知识。
(三)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响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的问题,强化监督措施,注重监督实效,维护公平正义。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一是防止和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认真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能,五年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3件9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3件50人,已判处有期徒刑29人。在审查批捕、起诉案件中,决定追捕13人,追诉13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二是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查批捕、起诉案件中,不批准逮捕96人,不起诉8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61件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0余次,纠正超期羁押39人。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突出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案件的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68件,立案审查31件,提请抗诉29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出庭再审12件,法院已改判4件。同时,对法院判决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
(四) 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高检院《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成效明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业务工作机制改革取得进展。刑事检察工作推行了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公诉部门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与法院配合,提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首办责任制,努力把各种矛盾消除在首办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的工作,提高检察业务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办理自侦案件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工作业已启动。
队伍管理机制改革得到加强。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的检察人事制度改革,使一批优秀的年青干警走上了中层正职岗位;聘请2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检风监督员,对干警的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水平进行监督,对检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及时回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警车管理,严格执行警车出入登记、节假日封存制度;切实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执法保障机制改革收到成效。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对创新办案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作用明显。开通了网上举报、密码举报、免邮资举报;加大投入,努力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强化固定证据的能力;建立规范化的讯(询)问室,确保文明办案和安全办案;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实行了电脑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建成机关内部局域网,办公现代化程度有所提高。此外,办公条件、办案侦查装备、交通通讯工具、干警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五) 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年来,我们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以贯彻落实《检察官法》为契机,把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素质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抓统一执法思想,努力塑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坚持把抓统一干警执法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五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执法思想大讨论、执法作风大检查、“反特权思想、刹霸道作风”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专项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告知卡、自律卡、回访卡)制度,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等一系列办案纪律和规定,不断统一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司法评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对历次“两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收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努力消除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办案、不廉洁办案、不秉公办案的现象。与此同时,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积极参与服务国企改革、小康村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先后筹资近15万元为东升镇梓楠堤村进行电网改造、修建改造排灌涵闸等。2002年被评为“十佳服务部门”。
抓“素质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开展了“振奋精神、锤炼素质、重塑形象”、“艰苦奋斗、公正执法、爱岗敬业”、“三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教育,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认真贯彻《检察官法》,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抓好学历教育,出台学历教育方案和奖励规定,鼓励干警接受法律本科学历教育。目前,已有22名干警达到法律本科学历,比1998年增加了18个百分点,还有17名干警正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去年对40岁以上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的28名干警,组织参加了省、市的续职资格培训。抓好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干警开展业务技能应知应会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10期,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业务考试,先后选派干警9批96人次到省人民检察院、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成功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国检察系统检察人员基本素质考试。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组织干警观摩庭审、“以老带新”等形式,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发生了积极变化。2000年、2001年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2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有6个科室局和9名干警17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控告申诉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为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主要是: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根本指导,不断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必须始终坚持市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必须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检察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始终注意找准检察工作在大局中的位置,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自觉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坚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探索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新的条件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特别是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领导干部贿赂犯罪案件的水平还有待提高;诉讼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干警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与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预防职务犯罪还缺少针对性措施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少数干警在执法中存在畏难情绪;侦查技术装备相对落后,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不高;缺少复合性、高层次的检察专业人员,队伍素质难以适应愈益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工作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对2004年检察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2004年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大力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法治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