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1----2003.12)
1999年至2003年。石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继承和发扬前任历届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依靠党的核心,围绕经济中心,突出工作重点,紧紧贴近民心,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不断深化代表工作,使人大工作有创新、有发展、有进步,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五年来,依法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次,举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35次,主任会议56次,听取和审查“一府两院”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报告、汇报294个(其中市政府134个、市法院9个、市检察院11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139个、其他国家机关1个),作出决议决定69个,选举产生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政府正副市长7人、法院院长1人、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和候补荆州市二届人大代表53名,补选石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5名,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8名(其中任命169名,免去职务109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2名、市政府98名、市法院133名、市检察院25名),接受辞职4名(市长1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决定代理市长1名,撤职3名(市政府1名、市检察院2名)通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的制度、办法7个,开展人大视察、执法检查27次,督办人大议案3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93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626件(不含2003年下同),接待群众来访1571人次,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一次,选举产生市六届人大代表251名。五年来,评比表彰人大工作先进集体33个,优秀人大代表181名,优秀人大工人者55名,优秀人大通讯员42名,代表活动先进小组38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3个。